教师的工资问题,去年以来都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因为国家始终在为着达成“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而努力着。为了解决教师的工资待遇的问题,教育部各种措施不断地出台,公布举报电话,开展专项督导,进行追责问责等等。
随着国家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大,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这个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了——“据教育部消息,2020年,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目标”。
对于这样的消息,或许有人表示怀疑,但是我认为是可靠的,因为教育部的工作力度摆在那里,有哪一个地方政府敢于逆鳞呢?除非你不想在行政上有所作为了,我想没有谁愿意自毁前程吧。而且,在2000年,教育部在加大督查力度的同时,也对发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了严肃的查处。这鲜明的例子摆在面前,我想就是傻子也知道怎样做事了吧。因此,网络上的那些质疑是不足为凭的,除非他能把教师的工资收入和同级别的当地公务员工资同时晒出来作为佐证。
虽然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这个目标是达成了,部分地方的教师工资收入还略高于公务员的。但是,现在却有些地方政府却在工资两个字上大做文章。他们认为,只要教师工资达标了就行,而至于其他的,模糊一点就能过去了。而这也是不被政策所许可的。
近日,教育部发文称:“但是据反映,目前一些地方再考虑给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有考虑义务教育教师”。教育部为什么要一针见血指出来呢?原因就在于,教师工资不应该只指工资本身啊。
公务员那真的是铁饭碗,他们的工资组成很是复杂,就是从大项算起来,就有基本工资和绩效薪资,还有各种津贴和补贴。这津补贴少则几十,多则上千上万。而教师呢,绝大多数只有基本工资和绩效,补贴那可是少得可怜。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地方政府在计算“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项目之外,在另外设立一个名目发工资,又有多少人能注意得到呢?就像教育部文件里提到的:奖励性补贴。
而这次,教育部也没有矛盾,直接站出来给教师撑腰——“为防止问题反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不低于’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地落实。”“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关注各地‘不低于’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部旗帜鲜明地给出了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意见:你地方政府想要给公务员以津补贴的形式发放工资,那么行,教师的工资也随着进行动态调整,这是无可置疑的。明确了工资标准,不留弹性操作、迂回变通的空间,还及时建立常态化监督举报渠道,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还有什么困难呢?
而如果有地方政府有意地忽略教师的存在,来给公务员发津补贴,那对不起,教育部将挂牌督导,并对相关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有了教育部这个文件的出台,此前被举报的地方政府坐不住了吧,而那些想打小九九的官员恐怕也得掂量掂量了吧。
从教育部对这件事的处理来看,国家是铁了心地想要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新的一年,教师可以把心完全放在肚子里,一心一意地教书了,因为我们的工资待遇教育部在密切地关注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