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成都招聘949人!不限户籍!3月8日起报名!

2021年3月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949名

成都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49名。具体的报考单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1.网上报名: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4日17时

2.资格初审: 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2时

3.网上缴费: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7时

4.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8日至3月19日

5.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公告详情

根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具体规定,结合成都市公安机关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计划

成都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49名。具体的报考单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开除、辞退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4日17时

2.资格初审: 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2时

3.网上缴费: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7时

4.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8日至3月19日

5.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等信息,了解报考单位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单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 ),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3月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2时,报考人员请于上述时间段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单位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填写的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4.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7时,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缴费后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19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附件2)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2项达标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同时将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经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资格复审结果与面试结果一并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复审及面试后,在心理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折合成绩低于3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同时将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由各报考单位自行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报考单位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政审合格人员,将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3天。

2.以上各环节公告公示的具体时间,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关注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公示信息,且务必确保电话畅通。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或聘用合同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各招聘单位薪酬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由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2.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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