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易感人群
保护易感人群
01
招聘岗位
02
基本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6. 根据岗位要求,应聘教学科研(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7. 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获得过重大奖项(荣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声誉者,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03
基本办法
1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上海戏剧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newzp.sta.edu.cn),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
教学科研(教师)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辅导员、行政管理及教辅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3
面试与考核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面试与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4
考察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拟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
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交由上海戏剧学院医务室登记审核。
6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7
聘用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04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及最新政策,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