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基刚
今年两会又有政协委员提出改变义务教育阶段英语必修课地位。如一个委员建议“在义务教育阶段,英语等外语课程不再设为与语文和数学同等的主课;不再将英语(或外语)设为高考必考的科目”。其根据是:“英语教学课时约占学生总课时的10%,但英语只对不到10%的大学毕业生有用。成果应用率低,课程设置不普惠”,“为了学英语,学生和家长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英语并没有那么重要”。这个建议有一定道理。但是,建议所触发的不是中小外语教学或高考制度的改变,而是引发整个高等教育培养体系,乃至整个改革开放政策的改变和公民素质与能力的培养。
最直接的问题是:高考如没有英语等外语项目,如何保证大学里的学生用英语从事他们的专业学习,如有效汲取专业领域的知识并进行交流?如何能够有效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即能听懂全英语课程和参加国际专家在高校举行的讲座和讨论会?如何能够使我国高中生和大学生到西方高校有效从事他们的本科或研究生学习?再远一点,毕业后他们作为涉外企业的员工如何能够和国际同行进行高效的业务交流;作为科技人员又如何参加他们专业领域内的国际会议和在国际专业期刊上撰写论文与国际同行交流科研成果?这背后隐藏的风险是:我们与高等教育国际化脱钩。
我们承认,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机器翻译越来越普遍,尤其是特定领域的机器翻译,如机器医学翻译,机器工程翻译,机器法律翻译等等,其效率和准确率远远超过今天的英语专业毕业生。但是这里涉及三个问题。一是缺乏可操作性,无论机器翻译如何发展,目前都不能满足前面提到的在各个领域和各种情景下的即时和迅速的交流需要。
其二,素质培养。英语是一种语言,但不能简单用所谓“有用无用”来衡量。学习一种外语是完善公民素养的重要一环。一个语言就是一个文化,一部汉语词典反映了中华五千年文化,而一部英语词典却反映了整个世界文化。我们需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我们同时需要了解世界文化,这并不矛盾。汉语词典最多10万词,但英语有超百万词,每天都在吸收各个国家的科技经济文化新概念,如“中国大妈”就进入英语词典。一种语言就是一种思维方式。以法律为例,英语有出庭律师,咨询律师和辩护律师,法律文化有罪犯嫌疑人的沉默权(如警察逮捕前必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可以不回答任何问题。你有权雇请律师为你辩护。如果你无钱雇请律师,我们将免费为你提供律师”)。这些文化大大改变了中国司法的讯问思维方式。德先生和赛先生从西方来到中国,正是以语言为载体的。
其三,能力培养。通过外语学习,不仅能够帮助公民了解世界各国人民的生活、文化,社会乃至政治,而且培养一个人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英语是国际学术、科技,经济、媒体,乃至政治的通用语。不懂英语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给自己蒙上了眼睛,剥夺了解世界发现真相的机会。在信息爆炸的当今社会,区别信息真假的能力变得越来越重要。许多误解,隔阂,夜郎自大都和信息不通畅有关。真相是来自不同信息的比较和分析。“不信谣不传谣”的前提是公民必须能够首先分辨和确定某个信息是否是谣言。如果只可以通过一种语言了解,只有一种信息渠道知晓,我们就很难有一个比较接近真相的认知。
因此,外语尤其是英语教育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学习语言是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但问题不是出在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上,在某种程度上出在各种应试教育上。如下建议可能更值得思考:首先,外语尤其是英语须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主课,作为中小学通识教育的必修课,这一点不能动摇。第二,作为能力达标检试,只有外语课程的考试,而应取消中考和高考的统考地位。第三,中考可以用中小学外语课程的成绩作为选校考试的参考。第四,高考中是否要求有外语项目,考什么语种,由学生报考的高校和专业决定。如报考复旦大学的中文系,学生要看这个专业是否要求有外语成绩,如要的话,是英语还是日语等。第五、合适时机下取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统考。同样道理,不问专业,不问需求的统考不仅耗费了大学生的专业学习时间,而且这种追求通过的英语对专业学习并不起到作用,只能增加学生的负担。
(作者为中国学术英语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教委大学英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