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母婴室资料图
今年1月14号,女演员热依扎在微博晒出了两张自己工作期间的“背奶日常”照。一张是她赶火车时在车站“背奶”,另一张是在荒郊野外的拍摄地“背奶”。这条微博一经发出,就引起公众热议,也引发了众多职场“背奶妈妈”的共鸣。
在全社会提倡母乳科学喂养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年轻妈妈在重返职场后,开始选择以“背奶”的方式来维系这份“37度的母爱”。但与此同时,国内公共场所配套的母婴室(又称“哺乳室”)十分缺乏,用人单位设置母婴室的更是少之又少。这些“背奶妈妈”不得不东躲西藏、偷偷摸摸地吸奶,有些妈妈因为顶不住巨大的精神压力,只能被迫断奶。
因此,如何才能让“背奶妈妈”打赢这场哺乳权益保卫战,让这份“37度的母爱”能够持续保鲜?这个难题是时候该解决了。
“背奶”解决母乳喂养难题
“背奶”是指,职场妈妈在重返工作岗位后,将专业的吸奶、储奶设备打包带到单位,利用工作间隙完成吸奶、冷藏、保存等一系列操作,等到下班后再把吸出的母乳和设备背回家,让宝宝即使不在妈妈身边,也能顺利喝上母乳。
热依扎的“背奶日常”之所以能引发大家的讨论,是因为照片里的细节生动展现了“背奶妈妈”这个群体时刻都要面临的尴尬境地。在拍摄电视剧《山海情》时,热依扎刚生孩子不久,选择母乳喂养的她只能带宝宝一起进组。赶火车时,为了保障宝宝的“口粮”,她穿着宽松的外衣,里面“藏”着正在工作的全套吸奶设备。
有人质疑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吸奶实在是有碍瞻观。但曾经历过母乳喂养的妈妈都很清楚,当面临着涨奶的疼痛、赶火车的匆忙和高频使用中的车站母婴室,形象和体面已经太不值得一提了。
除了在车站“背奶”,热依扎在拍戏时还在车里背过奶、在化妆时背过奶。在荒郊野外拍戏时,她还要提前准备好干净的水,在车里清洗全套的吸奶设备。
如果说演员这个职业的灵活性、机动性无法代表大多数的职场“背奶妈妈”,那在福建省福州市某事业单位任职的办公室职员刘晓晨则道出了这个群体大部分人的心声:“这个‘背奶’的‘背’字实在是太形象了。我们单位不仅没有哺乳室,连存放母乳的冰箱也没有。我每天上班不仅要带上电动吸奶器、集奶器和清洁用具,还要带上蓝冰保冷奶包,保证吸出来的母乳不变质。”
此外,她还准备了便携式紫外线消毒柜和沥干盒,用来消毒和存放吸奶器和储奶器具。
其实,与“背奶”的辛苦相比,在单位如何完成“吸奶程序”才是刘晓晨最头痛的。
职场“背奶”坚持不易
根据第一财经2019年3月发布的《中国城市母婴室白皮书》,我国内地所有城市总共拥有的母婴室数量仅有2643间。在已配备母婴室的城市中,只有7座城市拥有超过100间母婴室,二线及以下级别城市母婴室数量平均不足10间。
另有统计显示,北京是全国拥有母婴室最多的城市,但90%都在商场、机场、地铁站等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区域。有关机构也在2019年发布了职场妈妈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发现只有8.22%的职场妈妈表示所在公司设有母婴室。这意味着,对于刘晓晨和她几位同样需要“背奶”的女同事来说,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私家车等地,都曾是她们的“战场”。
“躲在卫生间隔间里吸奶,只能把所有用品都放在马桶盖上。可吸奶毕竟是要给宝宝吃的,这种环境能卫生到哪里去?”刘晓晨说,如果在会议室或者办公室,就只能在午饭或者午休时间才能避开男同事,有时还得需要关系好的女同事帮忙“盯梢”。
但是,哺乳期的女性每隔两小时左右就需要吸一次奶,否则就容易涨奶,轻则疼痛难忍,重则引发高烧和乳腺炎。等不到午休时间就涨奶时,刘晓晨只能找借口躲到地下车库,在自己车上完成吸奶程序。
在某写字楼做财务工作的徐风,也曾面临和刘晓晨同样的精神压力。不同的是,她没有私家车,通常乘地铁上下班,所以只能躲在公司的卫生间、更衣室、储藏间等无人角落吸奶。
“在地铁站过安检时,我还经常需要打开蓝冰保温包,给安检员解释里面的液体是什么,讲不通的时候只能自己试喝。”说起这段经历,徐风只能苦笑。于是,在坚持当了3个月的“背奶妈妈”后,她还是选择放弃,被迫给孩子断了奶。作出决定的那一刻,她忍不住大哭了一场。
根据一些调查显示,重返职场后,有96%的妈妈采取过母乳喂养方式,有85%在上班后6个月以内选择断奶。而在选择断奶的人当中,有40%是因为单位不方便“背奶”而被迫放弃母乳喂养,觉得宝宝不需要吃母乳才断奶的仅占14%。
母婴室建设亟需立法支持
一边是职场妈妈“背奶”需求与日俱增,一边是用人单位母婴室配备极其缺乏。面对这种不平衡现象,职场女性的哺乳权益到底该如何保障呢?
其实,早在2016年11月,由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用人单位应当参照该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通过各机构近两年的多项调查发现,在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的母婴室有增多趋势,但用人单位针对哺乳期女职工配备的母婴室还是鲜有增长。
而各地在立法层面上,也是针对哺乳假和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多有涉及,仅有少数几个地方对用人单位配备母婴室有所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广州施行全国首部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该条例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设哺乳室,配备母乳储存设施。同时,鼓励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场所统一建设哺乳室。条例还规定,母婴室和哺乳室是专用设施,其建设责任人应当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不得损毁、占用。
而在更早的2015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提有一句“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
要求一个干净空间很难吗
根据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不仅要按需求设置一定数量的母婴室,而且对母婴设施的基本配置也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指导意见明确,母婴室的配置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要有防滑地面、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同时还要有电源插座、垃圾桶、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等。
“其实我们的要求从来就没有这么复杂。”刘晓晨说,“我们要的只是一个小小的洁净的私密空间。在这里,我们可以有尊严地为宝宝准备‘口粮’,不用再像做贼一样提心吊胆。”
针对如何保障各地母婴设施和哺乳室的建设,上述指导意见中也有详细要求。
在组织保障上,各地要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积极推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建设。同时,要将母婴设施建设情况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重要评选条件,作为各相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监督上,有关部门要依据配置标准组织开展对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评估,定期组织检查,通报情况和问题,确保母婴设施正常运行。
不过,虽然指导意见给出了诸多保障举措,但它不是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力,各地缺乏母婴室的现象还是现实存在。因此,如何尽快改变现状,引起全社会对女性哺乳权益的重视,让这些好的举措能在立法层面得以体现并真正落地,应是当务之急,不二选择。(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