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教师的智慧点燃学生的智慧火花,努力使学生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
明令禁止老师这七类行为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了,广受学生、家长以及老师们关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于三月一号起开始实施了,那么哪些不当的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呢?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的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学生和家长拍手叫好
看到这样的情况后,学生和家长也是拍手叫好,保障了学生们的个人权益,俗话说得好“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但是有的老师一点都不为人师表,家长也不放心,素质教育越来越被推行,所以说规定老师如何教育惩戒学生,这不仅对学生有益,保障了自身的心理健康和自身安全,对于家长而言也更加放心,知道了孩子在学校会受到老师的合理惩戒,老师则是可以根据内容适当惩戒学生,这也有益于我们的教育发展。
近年来,因教育惩戒引发的社会事件频频引起各界争议。一方面,有的学生因为被过度惩戒而产生心理阴影,另一方面,也有老师由于惩戒学生受到过多的处分,因此呢中国的教育形成了家长越位,老师让位的畸形教育生态。
对于教育惩戒老师、学生和家长三方展开了拉锯,归根到底是因为教育惩戒权的定义和边界模糊,教育部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将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系统规定了教育承接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并将于今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规则的出台给广大教师吃了一剂定心丸,但教育惩戒不是体罚,对于惩戒的尺度,规则划定了七条红线,以防止实践中个别教师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的实施规则中明确规定,教师在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更加合理合法。
这无疑是一个新的起点,关键还在于落实好,在探索的过程中,建立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机制,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以及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共同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