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撤销学位的三种情况?

3月16日,教育部专门出台了一份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下面三种情况而获得的学位将会被给予撤销的处理:

(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二)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

(三)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随着当今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就业市场的逐渐饱和,学历逐渐成为了就业市场中企业招聘的一大门槛,在这其中,除了对于毕业院校及专业的要求以外,学位层次也是公司人事的一大重要考量因素。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学位,指的是我国高校的在读学生完成相应的培养计划以后,由具有相应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对学生授予相应的学位。通常来说,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研究生授予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那么在如此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学子为了能够找到更优质的工作,拥有更好的待遇,选择不断攻读更高的学位,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但是,一直以来,我国各高校对于学位的管理都处于比较宽松的管理状态。导致出现了许多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学位的人,这无疑是对学位的不尊重和不珍惜,同时也将造成社会学术研究风气的不正。例如曾经轰动全国的北大翟天临,其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学位,严重破坏了北大的学术风气以及荣誉。在网络上甚至形成了论文相关产业,无数的论文代写团队应运而生,不得不说,这对我国学术界的影响是巨大的。

情况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人们对于信息的重视程度日渐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剽窃、抄袭等行为无疑是受到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因为这样的行为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严重侵权行为,同时也是对他人学术成果的不尊重。不利于高校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甚至会阻碍社会学术进步以及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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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二: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

教育部对于这种情况的禁止主要是源于上个世纪我国出现大量冒名顶替他人入学的人,因为在上个世纪通讯相对不够发达,大学录取通知书常常无法正常送到考生手中,许多人利用这一漏洞,半路截走通知书代替他人入学。这种情况无疑是对考生本人的严重侵权行为,破坏了宪法赋予人们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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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三: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这一情况在我国大学的规定中常常出现,因为在许多高校中会有学生通过作弊的手段来赢得高分,以期通过考核,获得学位。这种情况显然也是对于学位的不尊重,并且也破坏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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