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妈:一个孩子,他有情感、有温度、有爱,那他走向犯罪的几率几乎为零。
作者:简辛(爸妈精读专栏作者)
这几天关于#陕西13岁男孩疑杀害6岁男童藏尸家中15天#的相关词条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每个话题词条下,都有数以千万的关注评论。
3月15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勉县“2.17”案件情况通报。
我们先对这个案子回顾梳理一下。
“恶魔”不该得到庇护
2021年2月17日,也就是正月初六,家住陕西汉中勉县的王先生发现,已经傍晚了,6岁儿子艺程还没有回家。
家人说,艺程去了离家100多米远的姨奶奶家吃晚饭。后来回了一趟家,又离开了。
已经过了晚上8点,家人还是四处都找不到艺程。
多处寻找无果,王先生和太太心急如焚,立刻报了警。
通过监控显示,艺程在17日的6:30左右出现在一个社区超市附近,之后进入监控盲区。
从18号开始,警方在附近社区连续排查,并在周边的火车站、客车站张贴寻人启事。
自此,艺程的父母甚至希望孩子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这样,至少还有找到的希望。
接下来的15天里,连续搜寻也没有找到艺程。
直到3月4号下午4:35分,警犬在王先生的邻居杨某住处的楼顶上,闻到了一个木箱子里有孩子尸体的味道。
根据调查,确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4日,警方将正在上课的杨某带走。
父母终于找到了艺程,只是,这最后一眼是在殡仪馆。
“我儿子后脑勺有钝器敲打的伤口,面部鼻梁皮被剥去,双手有被绑痕迹。左腿膝盖下被锋利刀具砍割即将脱离身体,右腿骨被生生打断吊在那里。”
后来,王先生告诉记者:
“我在殡仪馆看到孩子遗体上多处受伤,手段非常残忍,这不是失手,是有预谋的杀害。”
失手杀害和预谋杀害,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就在3月15日,王先生发微博称:“杀人动机是孩子放鞭炮,至凶手心生厌烦,预谋杀人。”
“心生厌烦,预谋杀人”、“哄骗诱导,残忍杀害”、“锯腿藏尸”。
如果不是事实如此,谁会把这些血腥恐怖、没有人性的词,和一个13岁少年关联在一起?
从数以万计的评论中能看到“一边倒”的形势:
严惩恶魔。
我们无法想象这个13岁少年是什么样的心理活动,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可以在杀害一个活泼的男孩后,肢解藏尸,还能够若无其事的去上课!
据了解,杨某并不是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而是由外公外婆抚养照顾。
难道这是他变成恶魔的源头么?
我们无法探求到。
可是,我们知道的是:孩子在变成恶魔之前,都是因为家庭埋下的“恶的种子。”
就像电影《误杀》里的施暴者一样,没有母亲的教育照顾,没有父亲的教导陪伴,只有溺爱、纵容,和纵容之后的包庇。
结果就是,一个恶魔的诞生。
“恶魔”的养成,都有迹可循
这几年,青少年犯罪被曝光、上热搜的事,谁都能说上那么一两件。
每一件都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让人不禁想问:
“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
李玫瑾教授40年来专注于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她曾说:
孩子的心理问题是存在一个滞后反应的,也就是说人的心理特征和早期抚养有着紧密的关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数量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人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我们的问题永远不是怎么教育孩子们,而是教育孩子身边的大人。
就像李教授演讲中提到的一个小故事:
国内某品牌的老总,通过《今日说法》的记者找到李玫瑾教授,求助一个棘手的问题。
老总说:“李老师,我这儿子老偷钱,我想领他来见见你。”
李玫瑾教授当即在电话里告诉他:你儿子不用来,你来就行。
孩子怎么思考问题,怎么与人打交道,怎么说话办事,都是从老子那里学来的。
学好了,那跟父母的养育是分不开的。
学不好,也跟父母的养育分不开。
就像上面13岁的少年,大家口中的“恶魔”,探究其根本必然是说到他的家庭养育。
从目前能了解到的所有信息中,知道了杨某是单亲家庭。
父母在他小时候就离异,和外公外婆两个老人在一起。杨某平时少言寡语,不喜与人交流。
这注定了他缺失了一部分爱,而他冷血又残忍的作案手段似乎也证明这个少年就是残缺的。
我们不禁大胆猜想,他是否被善待?
自己家的孩子在傍晚将6岁男孩诱骗到家中,对其进行捆绑,杀害,最后藏尸箱中15天。
这一系列的行为难道真的会一丝痕迹都没有么?
家人到底有没有关心过?
难道每天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一举一动一点察觉都没有么?
细思极恐。
一个孩子最大的不幸,莫过于他成长中的点滴总是“不被看见”。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孩子长期在这种“不被看见”的环境中成长,会滋生出自卑、痛苦、冷漠以及愤怒、扭曲的人格。
借用李玫瑾教授严谨而又简单的道理:
“胃口是喂出来的;脾气是带出来的;观点是唠叨出来的;残忍是孤独无助熬出来的。”
其实,父母给了孩子什么,孩子大抵就会变成什么。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痕迹。
做对这3点,让孩子远离犯罪
比科学教育、智力教育更重要的是人性教育。
可能有人要吐槽说动不动就上升到“人性教育”,搞不懂。
但人性,最基本的就是情感。
这是人区别于禽兽、恶魔的根本。
一个孩子,他有情感、有温度、有爱,那他走向犯罪的几率几乎为零。
为了让孩子更健康的成长,父母只要记住三点就够了。
第一,尊重。
我们可以定义自己的快乐,但我们不能定义孩子的。
我们都曾经是孩子,也许还能回忆起小时候我们自己选择、自己决定的快乐,还有被父母强制选择的痛苦。
所以,轮到我们做父母了,要最大限度的尊重孩子自己选择。
让Ta从小就感受到自己是快乐的。
父母做孩子成长路上保驾护航的船长就好,而不是把孩子当成船舵。
第二,陪伴。
并不是每个家庭都允许父母时时都能够陪在孩子身边,他们需要为生计而奔波。
但其实高质量的陪伴,并不要求一定时时刻刻在一起。
这不是必要条件。
真正的陪伴是投入的,是不敷衍的。
就像应采儿和儿子Jasper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像个大孩子一样,分享玩具,尊重游戏规则,这种“心流”的亲子陪伴,会让孩子获得安全感和扎实的情感根基。
但是,我们一定不能“假陪”,孩子是感受得到的。那陪伴就没有意义了。
第三,以身作则。
正如教育家洛克所说,无论给孩子什么教训,无论每天给他什么样的聪明而文雅的训练,对他的行为能发生最大影响的依然是他监护人的行动榜样。
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真理,无须赘述。
当孩子看到父母在遇到问题时,不是抱怨,不是撒气,而是积极的沟通,寻找解决方案,他自然而然就会形成这样的思维。
绝不是说“他惹我生气,我就要杀了他”。
没有谁的性格、思维、行为是天生,都是被塑造成的。
写在最后:
有人说,看到这样的新闻、这样的文章,只会更气愤,于受害者来说无济于事。
但其实我们在正义的发声,站在受害者一方发出我们的声音。
正义的声音,永远对藏匿在人间的恶魔有震慑作用。
我们不想那些还没看到春天花开的孩子,只是上了一次热搜就消失的了无痕迹。
一如这个案件中王先生所说:是否采用新刑法,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正是因为社会的关注,舆论的压力,撕下了法律为青少年犯罪庇护的最后一层纱。
法律不再是青少年作恶的“护身符”。
“孩子”这个身份,也不再是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的“挡箭牌”。
当然,只有法律修订还远远不够。
预防青少年犯罪最佳的环境依旧是家庭。
“小咎不究,终至重罪”。除了惩处恶魔,我们还能做的就是永远不会让孩子走上恶魔之路。
人间恶魔出没,掳走了那个小天使,愿小艺程在另一个没有恶意世界继续活泼、快乐地生活。
作者简介:简辛,富书专栏作者,富书写作营学员者,爸妈精读系头条号签约作者,一个坚信文字自带光明的明媚女子,斜杠青年,深耕于文字领域六载,善于左脑理性思考,乐于右脑感受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