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名5岁男童在幼儿园午睡时,突然呕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酌情裁定男童的监护人与幼儿园各承担50%的民事责任。
这件事情过程并不复杂,是个突发的意外,但这个意外折射出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
1、男童突然呕吐,教室里三位老师的应对显然不够恰当,我们都知道呕吐物吸入呼吸道,会让人窒息,所以沉睡或者醉酒的人呕吐时要非常注意。
一位老师试图拉起男童,但没有成功,就丢下孩子独自去找保育员了。另外两名老师除了训斥其他小朋友离开,竟然没有去扶住男童,事情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虽然后来保育员进行了救助处理,也开车送医院,但已然来不及。
2、整个过程23分钟,不算特别长,悲剧的发生,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男童较为肥胖且有呼吸道疾病,父母对孩子的病史并没有如实告知幼儿园。
如果父母告知,那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幼儿园拒收,这种可能性比较低,即使发生也可以找其他幼儿园;第二种幼儿园加强对男童的看护,特别注意他这些方面可能发生的意外。常言道”有备无患“,说不行这种事就能够避免。
3、幼儿园目前存在一定的粗放管理,孩子要统一吃饭,吃完了就马上睡觉......这样确实方便管理更多的小孩,也能投入更少的人力物力。
除了少数昂贵的幼儿园,大部分幼儿园都有这样的通病,幼儿园也要挣钱也要运营,提高收入就三个方面:提高单个儿童学费;招收更多的儿童;减少个各种成本的投入。后来两种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所以大部分幼儿园都会采用,于是各种问题就更猛烈的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