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双一流”高校,一直是受到广泛关注的话题。公众更关心的是,建设之后,该如何评价成效?
近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原则、重点、组织方式及结果运用,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提供了指引。
有什么样的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2017年“双一流”建设名单正式公布以来,首轮建设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对这几年的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既是为了总结建设经验,也是对“双一流”建设成果提供诊断,以评促建,治本纠偏。
过去高校评价主要数论文、数帽子,以条件、数量、排名变化作为评价指标的取向。这种倾向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重科学研究而轻教书育人、重理工科轻人文社会学科,重国际标准而轻中国特色,重显性指标而轻服务贡献等等。一些高校盯着大学排行榜办学,失去了办学定力、办学初心,忽略了国家社会需求,更进一步助长了浮躁办学之风。
要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贯彻好“破五唯”,这也是《评价办法》的突出特征。“破五唯”要破的是“唯”,而不是“五”;“不唯”不是“不要”,而是不搞“一刀切”“一棍子打死”。
具体来说,就是不仅看论文产出,还要看科研成果对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作用;不仅要对当下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价,还要重视关注高校和学科建设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
为进一步“破五唯”,《评价办法》还明确了建设分类评价体系。不同高校的定位不同、办学特色各异,不能用同一把尺子进行丈量。引导和鼓励不同类型高校与学科在发展中突出优势,围绕特色提升质量和竞争力,才能形成百花齐放的办学格局。
《评价办法》提供了标准,但能不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还得看今后各高校能否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其精神。“双一流”建设不是“985工程”“211工程”的简单替代品,而是高校办学理念的一次全面升级。之所以要“破五唯”,就是为了鼓励高校的成长性、特色性发展。
今天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特别强调,“无论是高校自评、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结果,还是综合评价的结果,都不是高校或学科建成一流与否的评判。”这也意味着,《评价办法》不是铁板一块,在实践中仍有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的空间。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科学理性的态度。
由于“双一流”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这注定是一段漫长而艰苦的跋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久久为功、不骄不躁,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才能真正成为“双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