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30日,教育部规定6月1日为儿童节。
在此之前,我国的儿童节定为几月几日呢?答案是4月4日。1931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儿童节纪念办法》,规定每年4月4日为儿童节,以鼓舞儿童兴趣、启发儿童爱国心理,唤起社会注意儿童事业。
与如今满是欢歌笑语的儿童节相比,民国时期的儿童节更添一丝肃穆。儿童节那天,学校要开一场隆重的纪念大会,不仅要升旗、唱党歌、恭读总理遗嘱,还要听长官致辞、来宾演讲、儿童代表答词,最后才是表演及赠送礼物环节。
那为什么中国要更改儿童节的纪念日期呢?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决定,将每年6月1日作为国际儿童节。那时,成立不久的新中国认为,自己国家的儿童节应该与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
于是,政务院在第十二次政务会议上,规定6月1日为儿童节。1950年3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专门发布通告宣布废除“四四”儿童节,规定新的儿童节为六月一日。不过直到现在,我国香港与台湾地区仍旧沿用四四儿童节。
很多国际节日的建立,其背后往往包含着无数人血泪的控诉,六一儿童节也不例外。谁能想到,满载光明与希望的国际儿童节竟然与二战期间一场残忍的屠杀——利迪策惨案有关。
1942年6月10日,纳粹德军屠杀了利迪策村年龄在15岁以上的173名男性村民,妇女则被送往集中营,另有88名儿童在集中营中被德军用毒气杀害。为了悼念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及保障儿童权利,六一国际儿童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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