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关于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根据方案,今年我省继续在河北师范大学开展公费生教育工作,计划培养中学教师200名、小学全科教师300名和幼儿园教师200名。其中,沧州市分别有32个、39个和17个名额。
据了解,计划培养的200名中学教师中,语文40名、数学30名、英语30名、政治40名、物理30名、化学30名。
计划培养的300名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均为小学教育专业。沧州市的39个名额分别是:
计划培养的200名幼儿园教师中,沧州市有17个名额,分别是孟村4个、盐山5个、海兴3个、任丘5个。
免费培养的中小学教师,将在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提前批次录取,学制4年,其中半年在中小学校实习。毕业离校前,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制订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由设区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为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保有编有岗。
培养的幼儿园教师,招生对象为:具有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县(市、区) 户籍和学籍的2021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公费培养将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5年。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6年以上。
公费培养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韩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