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汪清县教育局的做法不妥
课后延时服务是一项好政策,但根据《劳动法》一天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尽管老师领工资,但是放学之后的时间,可是属于他自己的,谁有这个义务免费为看别人家孩子一两个小时呢?做人总得有些良心,不能昧着良心说话,昧着良心做事啊。
二、象征性的收取一点费用,应该的。
如果没有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家长们把孩子送到了课外辅导机构,送到课外辅导机构一个月200至300元。学校老师收60元一个月,家长一下省了很多钱,孩子的作业质量也得到了保证,不好吗?不应该感谢老师吗?
三、缴费被老师平分,嫉妒老师工资高。
收上来的钱,就应该给老师平分。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回报,有问题吗?是啊,就是一名学生一个月60元钱,一个班40人,一个月就是2400元。这么多钱,那可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啊!应得的有毛病吗? 如果有人羡慕老师或者嫉妒老师,可以理解。毕竟有些人的工资水平包括教育局领导比一线教育工作者班主任老师差。那么,这些领导可以上一线当班主任、父母可以教育自己的孩子,把将来当老师作为孩子未来的目标。
四、其实,在这件事情当中,最不乐意的,最想要逃离的恐怕就属教师了。
为什么呢?课后延时服 务把教师的空闲时间完全占据了,连自己的孩子都没有时间管,你说谁愿意呢?课后延时服务一上就是一两个小时,其中的苦与累是可想而知的——本来上了一天的课,人都想回家歇一歇了,可是现在,你还得像牛一样忙碌着,苦不苦?
五、汪清县教育局是全国无偿课后延时服务的第一人。
全国都没有让教师无偿课后延时的,汪清县教育局是第一个这么干的,这个事不能免费。至于说为什么老师不能免费服务?免费从古到今,从外到内都不存在。因为免费违背了经济学原理。也不符合社会分工原则。违反了《劳动法》当然,有的地方看起来对家长是免费的,但实际上是政府买单了。老师并没有免费。
六、汪清县教育局一个月不给任何薪酬或是给老师一月200元补助。
苦点,累点,没什么,毕竟是自己责任所在,而更让人气愤的是自己的付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你说,就是农民工打粗工,一天也有二三百元,而教师呢?一天忙一两个小时,补偿只有区区的三五元。这是在把老师当什么呢,叫花子吗?就是叫花子,也有自己的尊严啊!而教师呢,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谁愿意参加这什么课后延时服务呢?
七、汪清县教育局强制教师加班。
既然课后延时服务,学生都可以自愿参加,那么教育局是不是也应该给教师一个选择权呢?没有给到心里期望值的补助,我退出可以吗?如果不行,请把钱给到我满意的的高度,否则免谈!
八、汪清县教师们人比较安分,但不能越老实人越挨欺负。
或许没有几个教师在面对欺侮的时候敢于站出来,但是这样的一种怪相,还是需要关注。毕竟国家既然在这件事上有政策,我们的教育局又为什么要这样为难我们的教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