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目前的草纲有提到,
第十条(受教育权)
对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学校应当提供合理便利,实施融合教育,给予特别支持;对学习困难、行为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以适当方式教育、帮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安排教师或者专业人员课后辅导等方式给予帮助或者支持。
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学生、困境学生档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避免学生因家庭因素失学、辍学。
这里提到了关爱身心障碍和对留守学生的关心呵护,如果落实了很大程度上能帮助到更多的孩子,因为身心有障碍和留守学生内心肯定也意识到自己跟平常人的差异性和不同,感受不到温暖和理解的话,又因为存在差异性所以可能有不合群,内心自卑等负面情绪,导致成长路上受到极大影响。
如果得到了学校学生的更多理解和关爱,那么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就会变得更加阳光,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未来有更大的可能性,对国家和社会能带来更大的帮助和建设。
这个建议希望落实下来,你们有想到这方面其它的建议吗?
再然后下一条我们可以看到,
第十一条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对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这个规定大体上来说是值得赞同的,义务教育实行了十几年,但是在有些地方还真的没有上过义务教育。
中国在义务教育下还有没有上不起学的孩子?
义务教育具有强迫性,免费性,统一性。
草案里面也明确规定过,在课程标准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收费;向学生发放教科书以外的其他书籍、资料,不得收费。
在这种规定下怎么可能还会有孩子上不起学呢?
可是我们总还是能听到有孩子上不起学的事情,中国为什么有孩子上不起学?又有多少呢?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他们不接受义务教育难道不怕违法吗?
但是在现实面前,有的家庭生活负担重,是没办法的。不要以为中国人均生活水平好,之前总理还说到过几亿家庭月收入一千,相当于一年才一万。
有的七八九岁的孩子,为了生活,在农村可以打猪草、喂牲口、放羊、烧火、照顾弟妹等等……这对家长来说就意味着家里的帮手,意味着能给家里带来更大的开销和收入,节省了很多的劳动成本等;到十二三岁的孩子就可以下田干活,可以挑水做饭,帮衬着家里,生活负担太重,加上对知识教育能改变未来的意识淡薄,只能先解决眼下的生存危机;即使有的到十五六的孩子,甚至可以让他们外出打工赚钱养家,直接错过最佳学习时间以及义务教育,全国的扫盲也是刻不容缓的。
这些应当还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他们如果不上学,那么对家里来说就是多了份额外的收入;如果他们选择去上学,那么不仅这份收入没有了,还需要额外花钱——就算课本费、学费、学杂费一分钱都不用交,孩子吃饭穿衣还是得自己掏钱开销。
书不收费,补课要收费的,兴趣班要收费的,班级活动要收费的,校服、在校中餐都是要收费的(现在有为学生提供免费午餐)。
也许对于你来讲,一学期交上几千块非常便宜,可是对于山村的一些住户来讲,全家一年收入不过万,两个学期各种费用一交,家里就没吃的了。
和活着相比,不上学,只是非常小的代价之一。
所以国家除了在义务教育这方面解决问题,还需要从治本,早点解决当地的贫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