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指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去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就已经指出,“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可以说,国家对于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关键在于怎么能做到令行禁止。
当前存在一种现象是,一到升学季,不论是地方政府部门,还是社会舆论,都把不能用升学率评价学校,不能按高考成绩论功行赏,不能炒作升学率这些禁令通通忘了。大家所见的,在不能宣传、炒作升学率的禁令下,各地学校依旧公布本校的一本率、高分考生数;媒体在报道一名中学校长、教师的贡献时,都会把一本率、升学率提高多少,作为典型事迹。
为何会如此?大致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总体而来,我国基础教育采取的升学教育模式,即以升学为导向,组织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活动。有人会问,基础教育的办学模式难道不就是升学教育模式吗?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可以提高学生的学历,促进学生成才。而其实,健康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并不是围绕升学来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而是按这一阶段应该给学生怎样的教育来进行教学,这保障学生能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完成这一阶段的教育后,如果下一阶段教育为非义务教育,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升学还是就业。
当基础教育采取升学教育模式时,必然会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是与升学有关的学科教育,受到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的重视,与升学无关的教育,则被弱化、边缘化。二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和教师教育教学。
其二,没有建立其他指标体系来替代升学评价指标。当前我国评价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不需要解释”的指标,就是北清率、一本率,换句话说,这就是“硬指标”。有不少高中学校校长曾提到,领导到学校来考察,往往第一句话就是,去年(今年)有多少人考进北大、清华,一本率是多少。而领导之所以关注升学率指标,也是因为说出这些成绩,大家都懂,具有很强的显示度。至于学校搞教育教学改革,开设了什么课程,搞作业改革与创新,这些并不能打动人,最终还是要落脚到是否有助于升学率提升上,没有升学率提升,这些改革会被视为“无用功”。
我国社会舆论对禁止宣传、炒作升学率也不以为然。不少网友质疑,不宣传考试成绩好的,升学率高的,难道要奖励成绩不好的,升学率低的?而按高考成绩奖励学校和教师,网友们大多认为这是正能量,就应该奖。于是,每年都会有重奖高考状元、以及考进北大清华等重点大学考生的报道,这显然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几乎都得到一片赞扬之声,也没有部门去追究违规宣传、炒作者的责任。
因此,要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就必须首先治理升学教育模式,这主要应强调依法治教,即严格要求所有基础教育学校,必须按教育法律规定开齐开足所有规定课程,并保障课程教学质量,把学校办学的关注点转移到给学生完整的教育上来。
其次,要构建新的教育评价体系,这就是这次发布的《方案》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方案》提出,要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事实上,强调升学率评价就是结果评价,在乎最终的升学结果,而只有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才会关注教育过程,这是从培育考生,到培养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