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再发通知!要求长沙市各学校遵照执行!

最近几年长沙市教育局连续出台了多项“减负”规定。2017年推出《长沙市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2019年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印发《长沙市中小学作业管理“六要”“六不得”》,要求各学校遵照执行。

“六不得”

不得布置超过课程标准要求的作业

不得布置简单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

不得布置超过时长要求的作业

不得布置要求家长检查或代为评改的作业

不得布置统一的网络作业或通过网络下载的作业

不得布置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的作业

“六要”

(一)要建立作业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制定作业管理细则,实施作业布置班内公示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加强过程监管,及时删减过量作业。

(二)要加强作业布置质量研究。各中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体系,倡导情境化命题,培育学生创新思维。教师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根据学情精心选择和科学设计作业。教师要试做作业,遴选优质作业,创新作业形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分层布置作业。

(三)要注重作业总量的学科平衡。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将作业布置列入学科组集体备课内容,根据每周每天的课程安排以及学科特点进行学科作业的平衡,确保作业总量合适。

(四)要控制作业完成总时长。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

(五)要建立作业管理家校社会协同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与质量观,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密切关注学生课外辅导作业情况,切实监管中小学生课外辅导作业负担,避免出现“课内减负、课外增负”的现象。

(六)要加强教师作业管理工作考核。各中小学校要将教师作业布置与及时批改作业情况纳入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每月定期开展教学常规工作检查,调查并分析学生对教师作业布置的满意度情况。推行年级教学捆绑评价,引导学科教师协商精选,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结构比例,实现作业总量审核监管。

另外,4月6日

教育部公布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

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

不得违规强制向学生收费或强制要求捐款捐物。

此外,教职工一旦发现校园欺凌情况,要及时制止。

教育部表示,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中小学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

征求意见稿介绍,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学生的规则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隐匿、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披露、传播、买卖。

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等活动

对于人身安全,征求意见稿介绍,学校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商业性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参与有毒、有害的危险性工作以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家长);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

义务教育方面,征求意见稿介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对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义务教育学校应当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督促入学及劝返无效的,应当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学校应制止教职工与未成年学生发生恋爱关系

在防治性侵方面,征求意见稿介绍,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

(二)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

(三)向学生作出具有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四)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五)持有以未成年人为题材的淫秽、色情视听、图文资料;

(六)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学生、家长开设常态化预防性侵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课程

教学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介绍,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或者引进的课程应当经过科学论证或者经过主管部门认证。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

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

教职工发现有学生实施殴打、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

教师应关注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及时干预;

学校接到关于欺凌的举报,应立即调查;

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

学校不得因家长职业、户籍等对学生区别对待

在平等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介绍,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学生及其家长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或者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这里是7300万湖南人

都在看的“芒果都市”

湖南都市频道官方微信公众号

大事小事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