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优化驻镇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旗委、旗人民政府同意,通过校园招聘方式为驻镇普通高中和民族职专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7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奈曼旗第一中学14人,奈曼旗蒙古族中学18人,奈曼旗实验中学18人,奈曼旗民族职专20人(文化课教师8人,专业课教师12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中(职专)文化课教师:应聘者应具备国家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省级以上师范大学(校本部)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起始学历为师范类本科(全日制)的其他院校应往届师范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教师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俄语学科教师应聘者如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聘条件可放宽到上述学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俄语专业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民族职专专业课教师:应聘者应为原“985”“211”重点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吉林工程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等省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教师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人民教师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条件。报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民族职专专业岗位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无教师资格证不予转正。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奈曼旗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中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5.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式
不设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通过面试确定拟招聘对象,择优等额录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1.宣讲招聘条件。
2.收取自荐书,填写《奈曼旗招聘驻镇高中(职专)高层次学历教师报名登记表》。
3.面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4.面试。以问答的方式组织面试。每一位应聘者要回答两个问题。面试小组成员依据《奈曼旗招聘驻镇高中教师面试标准》对应聘者进行打分。
5.汇总成绩,确定拟聘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对象。
6.签订协议、政审、考核、体检。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提前与各大学就业中心取得联系,确定招聘时间和地点,并发布招聘信息。
2.面试小组按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宣讲、面试和确定拟招聘对象。
3.招聘如不能全额招满可择时到相关院校补充招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入职前须提供入职所需的所有材料,否则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聘教师岗位。
附件:1.奈曼旗2021年招聘驻镇高中(职专)高层次学历教师岗位计划
附件1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编辑:韩牧仁
初审:李子阳
审核:于洪峰
王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