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之后河南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职称评审事件,再次引发大家的关注。在庭审刚刚结束之后,姚老师就曾经发声,对庭审之前第十七中学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提出了质疑。而在昨天姚老师再次曝光了两个关键问题,或许让姚老师扳回一局,同时也让职称评审这一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姚老师又曝光了两个关键性的问题
当然在直接讲这两个关键性问题之前,我们还需要简单介绍一下,对于评审以前焦作市十七中学曾经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其实在山阳区人民法院立案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姚老师都没有再发出声音,因为她认为在立案以后任何的发生都是对司法程序的干扰。
而庭审结束以后,姚老师也对之前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提出了质疑。
当然对于这些问题,我在之前的文章当中也有交代过,其中包括免去姚老师班主任的职位,责令姚老师停课配合调查。
其实在此时此刻焦作市第七十中学,在这个特殊的事件当中,作为与姚老师处于同样地位的运动员来讲,再去做裁判,去追究姚老师违法违规或多或少的有些不合规矩。
况且它也没有权利去追究姚老师的违法行为,何来立案调查一说呢?
当然我们接下来还是要说一下姚老师曝光的两个关键性问题,进一步影响了我们对整个事件的判断。
其中之一是当初官方通报当中所提供的图片,参加校代会的人数是76人,而以姚老师的观点是这样认为的,一个教室里能容纳多少学生,老师心里最清楚,76人坐到一个教室里,过道上基本上都会坐满学生,她认为官宣上所提供的三张照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能看出有76人。
而另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则是第16名老师的职位问题。官方通报以后,我们也认为第16名老师担任的职位比较多,工作量可能很大。
但根据姚老师的说法,她认为官方描述有不严谨的地方。尤其是通报中称第16名老师,从1996年开始担任十七中学的物理和信息技术课教学任务。
按照姚老师的观点,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在96年未必就已经开设了微机课,而且姚老师本身也是1996年参加工作和第十六名老师是同事,谁哪一年教什么课,姚老师都一清二楚。
所以正确的表述应该是第16名老师从1996年开始,曾经当过物理课,后一直从事信息技术和教学任务。
职称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其实我们心里清楚的是,当初官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也是为了证明姚老师所言不实。
但如今官方曾经给出的证据,却被姚老师证伪,这样一来让职称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当然根据照片当中对人数的观察或许真的没有76人。毕竟不论是从数量上来观察也好,还是从大家的经验来观察也罢,76个成年人坐在一间大教室里,确实会显得很拥挤。
另一方面关于第16名老师的职位问题,担任物理课和信息技术课,劳动强度是不同的。
而且从哪年到哪年担任的是物理课老师,哪年到哪担任的是信息技术课老师,也是有待于考究的。
其实我们小的时候都上过信息技术课,至于它是一门多么神奇的课程,大家应该心知肚明。
或许说近年来以来对于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视程度增加,但是在之前我们基本上就是前十几分钟听老师讲课,到后面就是玩开了扫雷,当空接龙或者是三维弹球。
所以说姚老师曝光了这两个关键性的问题,让职称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当然我们还是希望校方能够给出有力的证据去证实自己说的有道理,或者是姚老师说的有不实之处。
其实这已经不再是姚老师一个人的事情
有网友说职称评审是姚老师一个人的私事,不应该引发这么大的关注。
但是我们应该清楚的是姚老师的职称评审时间之所以能够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是因为它切切实实地与某些网友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姚老师所经历的事情或许也正是某些网友所经历的事情。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姚老师不再是为他自己一个人在战斗。
其实有一部分网友存在这样的观点,那就是即使姚老师今天赢了起诉山区教育局的这场官司,也并不一定能够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所以时至今日,姚老师的这些行为更应该看作是一种对清白的争取。
写在最后: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或许事情发展到了今天,这早已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今日话题:你觉得这还是姚老师一个人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