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业人士对降低刑责年龄至12岁的5个常识、常理的见解

我不是法学专业,但爱好研究法律问题。当下一个热点是,12~14岁故意S人或伤人致死要不要负担刑事责任进入了议程。我在此说一点常识、常理的见解。不妥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

01 损坏了东西要赔偿,剥夺了生命怎么赔?

赔什么?当然不是钱,而是要入刑。如果S人赔钱了事,这等于拿钱买命。那么,就有可能引发一系列副作用。生命无价。谁也不能用钱买来别人的命。这常识、常理。因此12~14岁故意S人或伤人致死的,不能免责。否则于情于理说不通。

02 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别人是生命没有了。而12~14岁虽入刑者,但至少还能保有生命。将心比心,谁意外失去亲人,都难以熨平心理创伤。如果双方换位思考,那么就会同意12~14岁入刑标准。如果不同意,我认为是违反常识、常理。

03 "孩子不懂事"不能成为免责借口

为什么?现在12~14岁的孩子,博览群书、智力大赛获奖的有很多。基本普遍地早早地受了智力教育。

在信息时代,教育已经有了很大的普及。在此条件下,你要说12~14岁孩子不懂事,是没几个人信服的。

另外有的12~14岁的少年人,居然学会了构思犯罪计划、步骤的一些办法。所以法律也应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04 不能为控制不了自己而开脱罪责

退一步来说,就算12~14岁孩子不懂事,那他/她为何不去故意伤害自己的宠物呢?为何去伤害别的小朋友呢?

有的孩子,被家长打了多次,也没有萌发要S家长的动机。而对别的小朋友,有些小摩擦,就要S人。这是一个涉及多学科的大题目。不在此做讨论。我们仍然以常识、常理来判断。

有的人实施犯罪,是懂法的。但他/她控制不了自己。按常识、常理,总不能为控制不了自己而开脱罪责吧?

05 家长的教育水平普遍较高,己具备了预防子女犯罪的能力

12~14岁孩子的家长,基本上是80后。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理由说自己教育不了孩子懂得守法。

虽然拟入刑年龄降低了2年,但家长并没有多大压力。无非是家长要多花些时间教育孩子懂法、守法。家长多花一点时间成本,就会大大减少了社会成本。

总之,我投个赞成票。支持降低刑责年龄至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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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贝海少年 (原创)

标签: 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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