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新冠疫情期间各项防控要求,依据《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内容
学校采取网上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政治考察、体检、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等7项内容。
(一)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确认审核,主要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或相关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查询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等。
(二)政治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修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查。
(三)体检。主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招生章程的要求。同时,公安专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四)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满分100分。公安学、公安技术、警务、资源与环境4个专业分方向进行面试。
(五)外语听说测试。主要对考生外语阅读能力和听说水平进行进一步测试,满分100分。
(六)心理测试。主要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评估,采用相关量表网上问卷测试和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体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体能素质。
二、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8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其中公安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警务专业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再次折算),综合面试和复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复试考核合格。
(二)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三、录取原则
(一)复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政治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能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合格的普通计划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公安专业区分性别,各专业(方向)录取女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方向)录取总数的15%。
(四)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各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缺额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公安学专业区分性别,录取女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取总数的15%。
(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按照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咨询申诉及投诉举报方式
作者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主 编:李晓洁 责任编辑:刘 通
学生编辑:王 哲 陈玥萱 王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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