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这些学校幼升小启动,关于入学年龄官方再次明确

近日东西湖区幼升小网报开始

幼升小又有了新动态

常青片区多个学校启动2021新生入学摸底

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

关于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限制

凭购房合同能否为孩子办理入学

等幼升小问题的讨论也备受关注

官方对此进行了回复

常青育才幼儿园2021摸底

为做好2021年本辖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调查,现对辖区内适龄幼儿(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进行摸底调查。温馨提示:此问卷仅限二小区8-10村及三小区11-18村业主家庭填写,辖区范围外人员填写无效。

本次摸底调查仅作为数据摸底使用,不作为新生入园报名手续,居民填报的数据和上传资料归口和小程序解释权都归属育才幼儿园,请符合条件的辖区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据实填报,具体招生报名请关注育才幼儿园通知。

在这些学校2021新生入学摸底通知中

都有个关键信息

入学年龄划分都是截止至8月31日计算

有家长因为入学月份限制问题

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提问

看看官方如何回复

市民提问:

武汉的入学时间一直是截止每年的8月31日,这对9月份出生的小朋友不友好,要晚一年入学。能否将入学年龄限制延长到12月31日这样今年生的孩子都能入学。

市教育局回应:

对此市教育局官方在4月10日上午进行最新回应:

1、我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

2、近年来,武汉各城区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适龄儿童骤增,目前现有学位无法满足不足年龄学生入学。据此,各区教育局都对入学年龄作出规定: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以当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为准。

还有多位市民

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有关幼升小的政策信息

未办理房产证凭借购房合同

今年9月能办理入学么?

幼升小时择校了

孩子在初升高时有没有分配生资格?

官方均及时进行了回复

已交付房产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的依据

官方回复: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已交付房产的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的依据。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具体启动时间及政策,将通过“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大门处的海报形式进行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祖辈房产,监护人双方必须有无房证明才能对口入学

官方回复: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监护人对房产拥有完全产权的,安排对口入学;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是祖辈房产,监护人双方必须出具在武汉市无房的证明。留言人反映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这种情况孩子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择校生不享受就读学校对口升学政策

官方回复:

《江岸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择校生六年后小升初不享受就读学校对口升学政策,同时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因此,小学择校时签订了“小升初不享受申请就读学校对口政策承诺书”,就不能升入就读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要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

“人户分离”的情况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

官方回复:

根据《青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方案》入学管理的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均划分有对口服务范围(辖区),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和报到手续,免试入学。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人户分离”的情况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请家长准备好孩子出生证、户口、租房合同等相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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