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全名是《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由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高中生的军训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
看完这份《大纲》的内容,笔者不由得想起一件事儿——
之前,曾在同一个连队服役的战友小刘,退役之后选择了复学。
去年8月,在大学开学之前,他做了一份“很特别的兼职”——到当地的中学带学生军训。
小刘当兵时就是队列标兵,退役后依然每天把被子叠得跟豆腐块一样。
他说“带军训是发挥余热”,我倒是觉得,这是退役老兵在发挥特长。
对了,小刘带军训是当地的人武部联系的,每天会有补助,300块。
在这份最新的《大纲》里,对“教学队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注意“聘请退役军人”这个词组——
这不仅仅是承认了“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训”的正当性、合法性,也等于认可了“退役军人作为基本军士技能组训教官,是可以取得一定报酬”的!
这对退役军人,特别是军政素质优良的退役军人,是一个好消息!
而且,可以预见的是——
尽管这项工作,可以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骨干参与,但是这项工作日后大概率、大范围的,都将是由退役军人为主体的。
毕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骨干的人员有限(当然其中很大部分也是退役军人),而现役部队日常的演训任务比较重,不一定能抽出那么多人出来干这件事儿。
唯有退役军人,有时间、有精力,有参与的合理性,还有报酬!
优势,特别明显。
简单梳理一下《大纲》的要点:
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时间为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
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
心肺复苏被列入基本军事技能中卫生与救护科目教学内容,为必训内容。
《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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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的成绩评定,值得关注——
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
今后,学校军训教官短缺问题已日益凸显,对退役军人教官的需求,会越来越多。
此前,《退役军人保障法》就已明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学校国防教育培训,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相关的配套政策各地也在不断完善。比如上海,今年1月就组织了260余名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该市首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军训教官岗前培训。
上海的退役士兵,有了军训教官“上岗资格证”。
退役军人承接军训,今后将有“产业化”发展的可能,无论是岗前培训还是担任教官,就业、创业的机遇也许就蕴藏其中。
来源:一号哨位
本文素材来源:中国民兵、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