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据媒体报道,湖南娄底,初一学生吴某与其它同学发生矛盾,被几名未成年同学从6楼丢下,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父母获悉情况后到学样讨要说法。
初中学生正处于社会认知的初级阶段,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做事容易冲动,不计后果。
平时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都应该对孩子进行相关的生命安全教育。记得自己在初中时也曾经发生过学生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事件,当时学校非常重视,除对参加斗殴的学生开除学籍之外,还交由公安机关追究了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认为学生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对犯错的后果认识不足,如果不让犯错的学生为其错误付出相应的惩罚,那只会纵容学生继续犯同样的错误,会害了学生一生!
另外学校迅速与县公安局相关法警联络,后面每个季度都对学生进行一次尊重生命权的法制教学课!
据笔者了解,近些年来,很少有初中学校和小学学校对学生进行定期的生命权法制教学!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学会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应该从小抓起!
生命权教育刻不容缓!一刻也不能再等了!
希望学校能够将中小学的生命安全教育作为日常功课常抓不懈,不要再让我们的父母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