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标准,从最近教育部发布的新闻来看,很多地区似乎也已经达到这个标准,甚至是“反超”,可是只听教师转行考公务员,没听到公务员辞职考教师?笔者对这个问题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然后翻阅很多信息发现了原因,供大家参考。
第一、晋升机制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晋升走的是职称路线,初级、中级、高级,对应岗位级别从1级到13级,但教师职称晋升有多难,这里想必不用笔者过多阐述,多数临到退休也只得个中级职称,如果你要用可以去农村啊,按教龄晋升就可以,那就真的有点天真了,去农村是有捷径,但也没这么容易,还是有名额限制更各种条件拦路。但公务员走的是职务职级并行,难度也远没有教师那么大,两者的前途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基本工资≠整体收入
很多地区实现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标准甚至超过,这个消息可能不假,但又有多少省份是拿基本工资来比较呢,各种津补贴合算在一起,还是这个结果吗?这应该是要打上引号的,教师和公务员的待遇来对比,只能是一个大概或者平均值,事实上这样的对比意义并不大,乡村地区跟一线城市能比吗?断然是比不了的。
第三、现状就是鲜少有公务员考教师
这是最直接的现状,从门槛上来看,教师就完败了,竞争比,录取比,报名人数,这些教师都比不过公务员,虽然教师有寒暑假,周末有双休,但公务员似乎并不在乎。越比可能对老师的伤害更大,因为付出跟回报、工资更实际收入、身份跟社会地位、含金量这两者根本就不在一条线,又怎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