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皇帝和国王有什么区别?

标志性的事件表现在三个方面。做了皇帝,是继承了世界的统治权,这和现代人的国家观念是不一样的。西方的“皇帝”称号均继承自罗马帝国的首任“皇帝“屋大维。皇帝只有一个,也是整个欧洲世界的共主。原则上只有继承了罗马帝国体系的君主才可以称皇帝。

秦始皇

在中国,“皇帝”这个身份均继承自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而且有个信物,叫“传国玉玺”,以证明其合法性。自秦始皇以后,一直到南宋,历代王朝名称均为前朝册封的官名,以显示对前朝的认可和继承。到了元朝和清朝,由于是少数民族获得了政权,所以有少部分人认为,中国的皇朝继承中断了。其实不然,大元和大清入主中原以后,所做的事情和历史上的正统王朝建立时所做的事情没有多少不同,仍然是中国传统皇权体系的延续。标志性的事件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国家最高统治者仍然称“皇帝”,而不是叫“大汗”或者“单于”等什么别的称呼。二,继续使用“传国玉玺”,作为皇帝合法性、正统性的依据。三,修前朝史。另外,古人认为中国乃天下之中,中国皇帝乃“天子”,为世界之主。做了皇帝,是继承了世界的统治权,这和现代人的国家观念是不一样的。中国史书上把罗马帝国、阿拉伯、伊朗等外国均编入“夷狄传”,把他们视为和匈奴、朝鲜、越南、缅甸等一样和中国具有宗藩关系的“夷狄”,由此可见一斑。

西方的“皇帝”称号均继承自罗马帝国的首任“皇帝“屋大维。皇帝只有一个,也是整个欧洲世界的共主。原则上只有继承了罗马帝国体系的君主才可以称皇帝。

罗马帝国的第一位元首 屋大维

皇帝”(Emperor)和“国王”(King)两个词,在欧洲历史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义。“国王”从一开始就指世袭专制君主,而“皇帝”在拉丁文中最早是“将军”“军事统帅”的意思。因此,罗马帝国的君主可以自称“皇帝”,但绝不能自称“国王”——因为从理论上,罗马皇帝的权威来自人民和元老院,是元老院授权的首席元老、执政官、军事统帅、护民官和大祭司,并不是“世袭专制君主”。

事实上,早期罗马帝国很少使用“皇帝”一词来称呼君主,而一般称之为“恺撒”或“奥古斯都”(到了哈德良时期,“恺撒”又被用来称呼皇帝的继承人),直到现在,德语、俄语中的“皇帝”和“恺撒”还是一个词根(“沙皇”就是“恺撒”的意思)。到了戴克里先执政之后,拉丁文的“皇帝”一词才普及起来,成为罗马君主比较常用的称呼。

欧洲的第一个皇帝是罗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维(虽然当时“皇帝”的称呼并不普及),理论上讲,此后的欧洲各国的所有皇帝,继承的都是屋大维传下的罗马皇冠,否则就是不合法。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从屋大维开始的帝国皇冠,后来究竟传给了谁?有多少个家族、多少个帝国,曾经有幸拥有“皇帝”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

罗马帝国极盛时期的疆域

从屋大维到戴克里先,虽然帝国的中心在不断向东转移,但罗马在名义上还是帝国的首都。戴克里先即位后,实行“四帝共治”,帝国的四个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罗马,这标志着罗马帝国开始丧失向心力、丧失统一的政治基础。

公元4世纪末,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狭义的罗马帝国),象征分裂的“双头鹰”从此成为帝国徽章,同时,也意味着欧洲就有了两个合法的皇帝系统。其中西罗马帝国很快于公元5世纪灭亡,皇冠无人继承;而东罗马的皇帝系统则一直维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土耳其人灭亡。

罗马帝国徽章 双头鹰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西欧经历了一段“没有皇冠的”时代。当时虽然法兰克王国的势力非常强大,也诞生了克洛维、丕平这样的强大君主,但他们毕竟是“国王”,是继承蛮族法统的地方君主,不是继承罗马法统的“欧洲共主”。直到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这才结束了西欧300多年没有皇帝的历史。“罗马人皇帝”可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意味着查理是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了查理及其继承人的身上,早已灭亡的西罗马皇帝系统,现在由查理重新接续。

但是查理的帝国很快分裂,皇帝头衔由查理的孙子、中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继承。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帝国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丧失了它的神圣性。直到公元11世纪,出身东法兰克(今天的德意志)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直到19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一直是名义上的欧洲共主,一切其他国家君主都没有资格称帝,在名义上都必须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管辖。

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等地区,但这个帝国是由许多封建领地构成的,很不稳定,皇帝根本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到了13世纪以后,皇帝不再世袭,而是由波希米亚(捷克)国王、科隆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等“七大选侯”选举产生。从16世纪开始,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渐把持了皇帝位置,“选举”成为走过场。由于东罗马帝国已经于1453年灭亡,因此欧洲只剩下一个合法的皇帝,那就是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灭亡后,拜占庭的末代公主嫁入俄国,自此拜占庭帝号被俄国继承,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东正教教士的强烈建议下,决定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将莫斯科称为“第三罗马”,自称“沙皇”(恺撒),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又改为“皇帝”(但一般习惯上仍称“沙皇”),这也是欧洲历史上诞生的第四个帝国(前三个分别是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虽然在名字上与“罗马”没有什么关系,但历代沙皇都自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并声称自己继承的是东罗马的东正教传统,因此从法统上来说,沙皇的皇冠仍然是来自罗马帝国。

俄国沙皇 彼得大帝

从以上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直到18世纪,“皇帝”这个称号都是与罗马帝国分不开的,只有罗马帝国精神的继承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帝”。18世纪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太阳王”路易十四,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称“皇帝”,因为法国王位与罗马帝国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西欧当时还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通常我们称英国为“大英帝国“,但我们都知道,英国君主只是国王,名义上国王的上面还有皇帝,是罗马教皇。英王登基要向教皇行效忠礼,然后由教皇为其戴上王冠。1527年,英王亨利八世要离婚,向教皇提出申请,但未被允许。亨利八世一气之下,和罗马教廷决裂,宣布国王才是英国教会的最高领袖。英国君主的全称都标明其统治区域,如查理一世称“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国王,国教捍卫者”。

印度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后,因为印度曾经有过皇帝,最著名的就是成吉思汗的后裔所建立的,统治印度达300年的莫卧儿(即中国史书中的蒙兀,即蒙古)王朝,所以英国国王继承了印度的皇朝体系。在欧洲人看来,印度属于异教区(信印度教,佛教,而不信基督教),教皇管不着,所以英王的称号被允许再加上“皇帝”的头衔,但只能称是“印度的皇帝“。如爱德华七世全称是“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所有海外自治领的国王,国教捍卫者,印度皇帝爱德华七世”。印度独立后,英王没有权利当印度的皇帝了,其“皇帝”头衔就被取消了。

法兰西帝国皇帝 拿破仑

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时,也曾自称皇帝(Empire)。第一帝国在极盛时,统治欧洲的大部分地区,还控制着广大的殖民地。拿破仑称帝时,虽然形式上也有教皇加冕,但教皇是被他恐吓着来当道具的,不来就要杀头。实际上,拿破仑是藐视教皇的,并不受其节制。

日本“天皇”传说是日本神话中的创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成为日本君权神授的依据。“天皇”的称呼来源于“大王”,并不是一开始就有。公元607年,推古天皇派使节来华,递交给隋朝的国书开头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引起隋炀帝震怒,这是日本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对外使用天皇的名称。 而我国正式承认日本元首为“天皇”,则是到了清朝同治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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