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蛇的意义和措施

这项工作可由科研、教学单位与某些蛇场联合进行,既提高目前养蛇的成活率和经济效益,又能尽快地总结出经验教训、推动养蛇事业的发展。

随着世界人口不断增长,野生资源逐渐减少,因此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已经成为世界性问题。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人口众多,如果对野生资源的开发不加以限制,滥砍乱伐,随意捕杀,同样也用不了几年就会造成资源枯竭,如蟒蛇在我国频于绝灭,我国政府已把它列入一类保护动物。因此提出保护野生动植物已势在必行。我国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已经制定了有关法规。但是从目前来看执行还是不力的,就拿蛇来说,国务院虽然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地规定了一类至三类保护动物,但具体落实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些地区和单位为了暂时的既得利益,对蛇类滥捕乱杀。某些报刊争相登载“捕蛇、养蛇”致富的经验,外贸部门或专门经营蛇类产品的公司,出口蛇皮、蛇干、活蛇、蛇胆、蛇毒等获取巨额利润,造成蛇的市场价格猛涨,如一条lkg左右的五步蛇由2元〜3元猛增到50元以上。近几年由于蛇毒的研究需要,蛇毒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位置,一些单位和个人,争相捕蛇、收蛇、卖蛇,大量的蛇被捕获。由于自然场所逐渐在开发利用,蛇的家族无处安身,使得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喷洒农药及药物灭鼠,有的蛇吃鼠后中毒死亡(蝮蛇可吃死鼠)。为此,蛇的现存数量已逐年减少,用不了多少年,一些少有品种就会绝迹,一些优势品种也会不断减少,因此蛇类的保护必须提到议事日程。否则由于蛇类的减少,鼠害有可能更加泛滥成灾,医药界对蛇和蛇毒的应用也会受到严重限制。蛇类保护不仅仅是为了眼前利益,更主要的是一项长久之计,特别在当前蛇类人工饲养条件尚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更属必要,不但有着现实意义也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关系到子孙后代。

关于蛇类的保护,目前只是在少数人当中得到重视,而直接与蛇类打交道的农村、山区对蛇类保护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有些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的贪图眼前的经济利益,把国家的有关法规置之脑后。为了把蛇类保护落到实处,笔者提出如下看法,作为一种呼吁:

(1)对于保护蛇类,宣传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农村学校应该适时地变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动,向全社会各阶层呼吁:保护蛇类,就等于保护人类自己!

(2)各级行政部门应该进行督促检查,采取具体奖惩措施。限制条件不具备的个体“养蛇专业户”,对某些蛇商、蛇贩应该严加管理,禁止他们到处收购蛇和蛇加工、贩卖。近几年来南北方“养蛇”取毒发展很快,国家应该统一管理,指定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从事,一方面杜绝滥捕乱杀,另一方面保证蛇毒的生产质量。

(3)对于经营单位在某一地区收捕,应规定期限,保证蛇在自然界中有一定的繁衍生息机会,使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息交替进行。限制收捕季节,在出蛰后不久及产卵前为禁捕期,对于卵胎生蛇种产的仔蛇应及时保护好,放回饲料较丰富的大自然中去,因为目前对仔蛇的饲养尚未过关。限制收捕品种和数量,一般可多收毒蛇,不收或少收无毒蛇,这样既能保证开发利用、减少蛇伤发病率,又能达到一定的保护目的。严格规定收捕标准,对仔蛇、幼蛇等应禁捕。

(4)积极开展蛇类的养殖研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因地制宜地建立一些蛇类保护区或蛇场,进一步研究几种有经济价值的蛇种生态和习性,以尽快地过度到使某些蛇种由野生变为真正的农养,来满足社会的需求。这项工作可由科研、教学单位与某些蛇场联合进行,既提高目前养蛇的成活率和经济效益,又能尽快地总结出经验教训、推动养蛇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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