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官一卷清孫星衍輯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
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司徒掾屬三十人。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司徒掾屬」四字從續漢志補,以小字別之,下凡倣此。
司空掾屬二十四人。〔一〕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太常員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騎吏,九人學事,十六人守學事。
太史待詔三十七人,其六人治曆,案:唐六典十引「太史屬員有理曆六人」,因避唐諱改。三人卜,三人廬宅,四人日時,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許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請雨、解事各二人,醫二人。案:各本引此條俱作「漢官儀」。
太史靈臺待詔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風,十二人候氣,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鍾律。一人舍人。案:唐六典十引漢官「靈臺員吏十三人,靈臺待詔四十六人」。
太祝員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九人有秩。〔二〕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員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三〕九人有秩,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衛士一十五人。
太予樂令員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四〕七人佐,十人學事,四人守學事。〔五〕樂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高廟員吏四人,衛士一十五人。
世祖廟員吏六人,衛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食監一人,秩六百石。監丞一人,〔六〕三百石。中黃門八人,從官二人。
光祿勳員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二人佐,六人騎吏,八人學事,十三人守學事,一人官醫。衛士八十一人。
長,墨綬銅印。
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監官屬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奉車都尉三人。
駙馬都尉五人。
騎都尉一十人。
光祿大夫三人。
太中大夫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諫議大夫三十人。
議郎五十人,無常員。
謁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衛尉員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三人學事,〔八〕一人官醫。衛士六十人。
南宮衛士員吏九十五人,衛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宮衛士員吏七十二人,衛士四百七十二人。〔九〕
右都侯員吏二十二人,衛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侯員吏二十八人,衛士三百八十三人。
案:「侯」皆當作「候」。〔一0〕
南宮南屯司馬員吏九人,衛士百二人。
(北)宮門蒼龍司馬〔一一〕員吏六人,衛士四十人。
玄武司馬員吏二人,衛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馬員吏二人,衛士三十八人。
北宮朱爵司馬員吏四人,衛士百二十四人。
東明司馬員吏十三人,衛士百八十人。
朔平司馬員吏五人,衛士百一十七人。
員吏皆隊長佐。案:謂南屯司馬以下。
太常、光祿勳、衛尉。右三卿,太尉所部。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太僕員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騎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學事,一人官醫。
考工員吏百九人。
車府員吏二十四人。
未央廄員吏七十人,卒騶二十人。
長樂廄員吏十五人,卒騶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廷尉員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學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獄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騎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醫。
大鴻臚員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騎吏,十五人學事,五人官醫。
大行員吏四十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學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學事,十二人守學事。
太僕、廷尉、大鴻臚。右三官,司徒所部。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宗正員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騎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學事,〔一二〕一人官醫。
諸公主主簿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長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一三〕從官三人。〔一四〕
大司農員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學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學事,〔一五〕一人官醫。
太倉員吏九十九人。
平準員吏百九十人。
導官員吏百一十二人。
廩犧丞一人,三百石。員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學事,五人守學事,皆河南屬縣給吏者。
雒陽市市長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補。員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嗇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櫂丞,三百石,別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馬市東,有員吏六人。
少府員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騎吏,十三人學事,一人官醫。
太醫員醫二百九十三人,員吏十九人。
太官員吏六十九人,衛士三十八人。
守宮員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員吏五十八人。
黃門員吏十八人。〔一六〕
掖庭吏從官百六十七人,待詔五人,員吏十人。
永巷員吏六人,吏從官三十四人。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員吏七人,吏從官三十人。右丞一人。
祠祀從官吏八人,騶僕射一人,家巫八人。
鉤盾吏從官四十人,員吏四十八人。又有署一人,胡熟監一人。
中藏府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內者從官祿士一人,〔一七〕員吏十九人。
尚方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符節當得明法律郎。
宗正、大司農、少府。右三卿,司空所部。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執金吾員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學事,注緹騎。執金吾緹騎二百人,五百二十人。〔一八〕
太子少傅員吏十三人。〔一九〕
太子舍人十三人,選良家子孫。
太子門大夫門大夫二人,選四府掾屬。
太子洗馬選郎中補也。
北軍中候員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鴻臚一人,斗食。
屯騎校尉員吏百二十八人,領士七百人。
越騎校尉員吏百二十七人,領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員吏七十三人,領士七百人。
長水校尉員吏百五十七人,烏桓胡騎七百三十六人。
射聲校尉員吏百二十九人,領士七百人。
河南尹員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諸縣有秩三十五人,官屬掾史五人,四部督郵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獄仁恕三人,監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學守助掾六十人,書佐五十人,脩行二百三十人,〔二0〕幹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雒陽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員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鄉有秩、獄史五十六人,佐史、鄉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嗇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幹小史二百五十人,書佐九十人,脩行二百六十人。
鄉戶五千,則置有秩。
沛國譙,刺史治。去雒陽千二十里。
常山國高邑,刺史治。去雒陽一千里。
武陵郡漢壽,刺史治。去雒陽三千里。案:此條引作「漢官儀」,誤。
九江郡壽春刺史治,去雒陽千三百里。
漢陽郡隴(州),〔二一〕刺史治。去雒陽一千一百里。
太原郡晉陽,刺史治。南有梗陽城,中行獻子見巫皋。
廣陽郡薊,刺史治。雒陽東北二千里。
蒼梧郡廣信刺史治,去雒陽九千里。案:以上俱見續漢志補注
校勘記〔一〕「二十四人」原作「三十四人」,中華書局點校本(以下簡稱點校本)、汲古閣本(以下簡稱汲本)武英殿本(以下簡稱殿本)、王先謙後漢書集解本(以下簡稱集解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二十四人」,據改。
〔二〕「九人有秩」原作「四人有秩」據諸本改。
〔三〕「二十三人佐」原作「二十二人佐」,據諸本改。
〔四〕「一人斗食」,汲本、集解本同,點校本、殿本作「二人斗食」。
〔五〕「守學事」原作「守樂事」,據諸本改。
〔六〕「監丞一人」原作「監丞五人」,據諸本改。
〔七〕「二人斗食」點校本作「一人斗食」。
〔八〕「十三人學事」點校本作「十二人學事」。
〔九〕「衛士四百七十二人」點校本作「衛士四百七十一人」。
〔一0〕諸本「侯」均作「候」,孫輯作「侯」,當係自誤。
〔一一〕據黃山後漢書集解校補刪「北」字。又汲本續漢百官志亦無「北」字。
〔一二〕「學事」原作「學士」,據諸本改。
〔一三〕「直吏」原作「直隸」,據諸本改。
〔一四〕「從官三人」,汲本、集解本同,點校本、殿本作「從官二人」。
〔一五〕「學事」原作「學士」,據諸本改。
〔一六〕「十八人」原作「十九人」,據諸本改。
〔一七〕「從官祿士」,點校本作「從官祿事」,當是。
〔一八〕「五百」即伍伯,其上點校本據北堂書鈔(以下簡稱書鈔)卷五四引應劭漢官儀補「持戟」二字。
〔一九〕諸本中唯點校本作「員吏十二人」。
〔二0〕「脩行」原作「循行」,據點校本續漢百官志五校勘記改。下引同。
〔二一〕惠棟後漢書補注卷二三曰:「「州」字衍。或曰當作「西」。」按漢書地理志作「隴」,師古曰:「今呼隴城縣者也。」據此則「州」字係衍文無疑,故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