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曲歌八十九首·其二十八

作者:佚名,朝代:南北朝

正文

怜欢敢唤名,念欢不呼字。
连唤欢复欢,两誓不相弃。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怜惜你不敢提你的名,思念你不敢喊你的字。
连声呼唤郎呀郎,我们两人曾发誓不会互相抛弃。

注释
怜:怜惜。恋惜。
欢:喜欢之人。爱人。
敢唤名:古人一般不直呼姓名。不礼貌。敢直呼其名,说明很亲密。
念欢:思念爱人。
不呼字:古人一般都礼貌地称呼人的字。不呼字,怨也。
连唤:(只是)连声呼唤。
复:又。再。
两誓:两人曾发誓。
相弃:互相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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