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篇

作者:洪亮吉,朝代:清代

正文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译文及及注释

译文
  人没有不愿意当安定社会的老百姓的,人没有不愿意当长期安定的社会的老百姓的。社会安定一百年以上,可以算长久了。可是说到它的住户人口,就比三十年以前增加了五倍,比六十年以前增加了十倍,比一百年以前、比一百多年以前不只增加了二十倍。

  试以一个家庭来计算:(他们)高祖、曾祖那时候,有十间屋子,有一顷田地,自己一个人,娶媳妇以后不过才两口人。两个人住十间屋子,吃一顷田地出产的粮食,是富富有余的。以一个男人得三个儿子计算,到儿子这一辈就是父子四个人,(三个儿子)都娶了媳妇,全家就有八口人,八口人就不能没有雇工帮助,这样就不下十口人了。十个人住十间屋子,吃一顷田地出产的粮食,我知道他们住的仅仅够,吃的也仅仅够。(他们的)儿子又生了孙子,孙子又娶了媳妇,其中体弱年老的有的去世了,可是(全家)也已不下二十多口人了。二十多口人住十间屋子,吃一顷田地出产的粮食,即使算计着饭量来吃饭,量着身长来住宿,我知道它必然不够。由此到了曾孙这一辈,由此到了玄孙这一辈,比高祖、曾祖的时候人口增加已不下五六十倍,这就是高祖、曾祖的时候是一户的人家,传到曾孙、玄孙的时候,不分到十户是不休止的。这其间有人口减少的人家,也就有人丁繁衍的家族,增加的人数也足以和减少的人数相抵。

  有人说:“高祖、曾祖的时候,空地还没开垦完,空屋子也没有住满。”可是住户人口不是只增长一倍就停止了,或者只增长三倍五倍就停止了,而是增长十倍二十倍,因此,田地与房屋的数量常处于不足的地位,而住户人口常处于有余的地位。更何况有兼并土地的人家,他一个人占着可容一百人住的屋子,他一户占有一百户的田地,遭到风雨霜露饥寒倒地而死的人到处都是,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呢?

  (有人)问:天地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我们)说:水旱疾病之灾,就是天地调剂人口数量的方法。可是,老百姓遭到水旱疾病之灾而死亡的,不过十分之一二。(又有人)问:国君宰相是不是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说:使野外没有闲置的田地,使百姓没有剩余的劳力,新开辟的疆土,迁移佃农去居住,赋税繁重的百姓,斟酌过去现在的情况削减一些,禁止浮华浪费,控制兼并行为,遇到水旱疾病之灾,就打开公仓拿出府库所有的东西来救济,只不过如此而已,这就是国君和宰相调剂人口的方法。

  总之,社会长治久安,天地不能不增加人口,可是天地用来养活人的东西,原本不过这有限的数量;社会安定的时间长了,国君宰相也不能不叫百姓生孩子,可是国君宰相能为百姓考虑到的,也不过上述一些办法。可是一家之中有十个子弟,其中不听教导的常常有一两个,再加上天地广阔,那些游手好闲的人怎么能全都遵从上面的约束呢?一个人的住房用来供十个人住已经不够了,何况供一百人住呢?一个人的吃的用来供十个人吃已经不够了,何况供一百人吃呢?这就是我为安定社会的老百姓忧虑的原因。

注释
治平:太平盛世。
宽然:宽裕貌。
佣作:受雇为人种田。
不敷(fū):不适,此是不够之意。
曾:曾孙辈。
玄:玄孙辈。
消落:减少。
曾:指与自己隔着两代的长辈与晚辈亲属。
廛(chán):房屋。
浮靡(mí):奢侈。
生:使……生存。
游惰不事:游手好闲。

创作背景

  《治平篇》选自 《洪北江全集·意言》。《意言》写于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是一组议论散文,共二十篇。所论内容广泛,涉及哲学、世风、吏治、社会经济等各种问题,其中有不少独到的见解;特别是对当时社会某些黑暗面的大胆揭露和批判,在文网森严、专制统治十分严酷的时代,更显得难能可贵。文章为《意言》中的第六篇,是专论人口问题的。清朝统治者鼓励人口繁殖。康熙时取消人头税,加速了人口增长。“乾隆盛世”日久,人口增长愈速。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全国人口为一亿四千三百四十万多,到五十五年则有三亿零一百四十八万之多,五十年中增长了二点一倍。洪亮吉究心世务,居安思危,能透过“盛世”表面的繁荣,敏锐地发现并提出人口问题来加以考察研究。

赏析

  这是一篇散文,讨论的是与人口有关的问题。他认为人口增长过快会对社会稳定会造成负面影响,对经济发展也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向当时的统治阶层提出,应适当调剂人口规模。

  文章一开始即摆出了这一矛盾现象,接着以房屋田地为例加以说明:随着人口增长,必然使得粮食消费与住房条件出现困难,并且日益尖锐。即使往时闲地尽行开辟,空房尽行居住,也远远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趋势。更何况不少的房屋田地为少数人所占据,人口遽增,贫富不均,这就势所难免地造成死亡相继的惨象。退一步说,虽然人口在灾难中大量地死亡,国家统治者也尽可能地进行调剂,但毕竟都有限,不足以缓和人口增长带来的困难。最后,作者指出,人口的增长超过了自然条件与人为补救措施的限度,天地与君相都无能为力,这就隐伏着危机。文章表达了为处于治平之世的百姓的忧虑。作者虽然没有指出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但提出控制人口这一社会问题,说明他有先见之明。此文论点鲜明,论证严谨,颇有说服力。

  文章以“治平”名篇,开头即从“治平“说起。先放纵一笔,指出人们的一种共同的心理:乐意生活在治平之世;再进一层:乐意长久生活在治平之世。接着笔锋一转,直入正题: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治平既久,然而带来了人口急速增长这一社会问题。如此行文,意在突出论题的重要性,说明人口问题关系到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应该引起治平之民的关注。

  文章的第一段仅仅提出了问题,第二段就对提出的问题具体分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作者以一家为例,对从高祖、曾祖一直到曾孙、玄孙几代的人口繁衍和生计安排情况进行了精细的计算。这一段文字,层层推论,步步逼进,使人清楚地看到:一方面人口不断繁衍,另一方面生产和生活资料依旧原数,两者之间的矛盾在高祖或曾祖时尚未暴露,到子辈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来,至孙辈时候这个问题已经很突出了,而到曾孙、玄孙时更趋尖锐。治平既久,人口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其原因也就在这里。文章写到这里,已从正面将道理基本说清。由于这一段的重点是说明人口增长的速度很快,生产和生活资料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推算时把生产和生活资料当成几代不变的常数(“田一顷”、“屋十间”),这样自然会引起异议,针对这一异议,作者在第三段中作了辩答。首先,承认田和屋确有所增,但指出,所增有限,远远赶不上户口“增至十倍二十倍”的速度因而人们的生活贫困化必不可免。接着又深透一层,指出兼并之家强占民屋、侵吞民田的严重情况。这不仅进一步说明辟点隙地、居些空屋无济于事,而且大胆地揭露和抨击了当时少数豪门掠夺以淫乐、大批百姓冻馁而惨死的极不合理的社会现象,这是值得肯定的。

  作者不仅看到了人口问题的严重性,而且认真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文章的第四段通过自问自答说明,天地虽然可以用使人民遭受水旱疾疫的办法来减少一点人口的数字,君、相虽然可以采取开辟新土、减轻赋税、提倡节俭、抑制兼并、开仓救赈等措施来克服一些人多带来的困难,但所有这些只不过是调剂之法,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

  文章的末段总结全文,将自己对人口问题的见解作了清楚的概括。一方面,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人口势必不断增加,而天地用来养家活口的资料就那么多,这样,人口问题必定日趋严重;另一方面,君、相只不过能采取有限的一些调剂之法,何况这些调剂之法还不能一一奏效。因此,人口问题虽严重而不能解决。文章结尾处,连用两个反问句,再次强调了人口问题的严重性,表达了作者深深的忧虑。

作者介绍:洪亮吉

洪亮吉(1746~1809)清代经学家、文学家。初名莲,又名礼吉,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晚号更生居士。阳湖(今江苏常州)人,籍贯安徽歙县。乾隆五十五年科举榜眼,授编修。嘉庆四年,上书军机王大臣言事,极论时弊,免死戍伊犁。次年诏以“罪亮吉后,言事者日少”,释还。居家十年而卒。文工骈体,与孔广森并肩,学术长于舆地。洪亮吉论人口增长过速之害,实为近代人口学说之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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