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幼儿园免试入园,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通讯员 穗教宣

4月28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根据《通知》,各区切实履行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由各区按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本区招生工作具体方案,组织管理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招生对象方面,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招生范围方面,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具体方案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招生时间方面,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5月。其中,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第3周,其他各类幼儿园招生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通知》要求,各区要统筹好各类幼儿园资源,根据各类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情况,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应当及时告知结果。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健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区要指导本区各类幼儿园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通知》提出,要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入园工作。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的报名组织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

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对于家长关心的问题,市教育局做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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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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