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教育部紧急部署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有三点,1,加强校园外来人员登记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3,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事件源于4月28日发生在广西的一起持凶伤害幼儿园师生的案件。该案件目前已经造成2死,16伤的惨剧。现场血迹斑斑,惨不忍睹,多名幼儿坐在地上大哭。
幼儿园和中小学发生类似不幸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二次了。
2020年9月21日,广州番禺发生持刀伤人案件,有学生受伤。
2020年9月7日,张家界发生持刀伤害学生事件,幸运的是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及时控制。
2018年10月26日,重庆巴南区某女在幼儿园门口持菜刀行凶,14名学生受伤。
即使在治安状况相对较好的上海,2018年6月28日,同样发生了一名男子在世外小学门口持刀砍伤2名小学生和一名成年人的恶性事件。为何这类的事件屡屡发生呢?
l保安形同虚设
无论是幼儿园还是中小学门口的保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维护校园的安全工作。但事实上,这个工作他们基本无法完成。
大部分学校因为经费的问题,只能聘请一些年纪较大的大爷大妈来担任保安工作。这些保安平时维护一下秩序,管理一下人员的进出勉强胜任。
但要他们面对持刀行凶的罪犯,并制服他们,显然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无论是体力上还是即时反应上,他们都不可能有能力来处理这类的突发事件。
更何况很多学校门口的保安,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安保器械,连最基本的警棍都没有配备,面对持械的罪犯,显然不具备抗争能力。更不可能保证师生的安全。
l警惕状况很难持久
每次发生类似悲剧时,无论是教育部还是其他有关部门都会对学生的安全问题无比重视,也会采取种种措施,包括各种演习来保证各种安全手段能够落到实处。
但毕竟这类事件属于偶发事件,且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一旦风头过了,各方面就很容易松懈下来,然后一切回到原点。
更直白的说法是,这种安全措施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且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各种理由很难在各地落实。
其造成的结果就是,绝大部分幼儿园和学校的安保措施几乎流于形式,除去个别收费昂贵的贵族学校外,学校的安保力量几乎不存在。
一些思考:
这里不讨论为何这些犯罪嫌疑人屡屡向小孩子下手,这是另外一个沉重的话题,在这里不再展开。仅就学校的安全状况展开讨论。
对于教育部的紧急部署,尤其是第三条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这一条,几乎所有的家长都会举双手赞成。
警方的威慑毫无疑问就是安全的保障。然而家长们依然有一个疑虑。毕竟警方不是教育部的直属机构,教育部无权管辖,只能是两个部门之间协调。
这就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当地警力是否足以支持这项措施。即使在一线城市,每个地区的学校和幼儿园都不是一个小数字,对警力的要求相当高。
警察到场不是为了摆摆样子,而是要切实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这又排除了内勤的文职警察出勤的可能。显然,即使是一线城市完全执行都有困难,那些农村地区就更不可能了。
因此,指望外力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总是不怎么靠谱,关键还是要学校加强自己的安保力量。
本质上,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无非是安保人员,安保器械和安保制度的问题。
人员很容易解决,这么多退役军人,只要支付合适的报酬就完全没有问题,还能解决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
器械也不是问题,无非是个使用和保管的条例问题,只要制度合理,管理措施到位,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如何保持安保人员的状态?平时的训练,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再加上实战竞争上岗就足以保证安保人员的素质了。
只有学校本身具备安保力量,才是孩子们安全的最大保障,也才能使得家长真正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