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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里教育解读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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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里教育;重庆升学;幼升小;政策解读
内容
南岸区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13095人
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11005人
01
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南岸区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1.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
(3)适龄儿童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
(4)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招生类别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含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
(2)适龄儿童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居住于学校招生区域内。
(3)适龄儿童户籍从出生之日起就一直跟随父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户籍所挂靠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父母一直无产权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于学校招生区域。
(4)适龄儿童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协调安排户籍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02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凡申请就读我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政策。
我区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各校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积分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努力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须符合其法定监护人在南岸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务工),且在南岸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住)的入学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书香南岸”微信公众号进行新生信息填报。
1.提交材料
(1)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3)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4)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工作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
(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2.量化标准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简称“两稳定”)量化积分,按照累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适龄儿童(具体办法按照《南岸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积分安置暂行办法》(南教办 [2015] 39 号)文件执行)。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附近的定点学校申请就学,相应学校按照《南岸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积分安置实施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居住地位置、量化积分、招生学校学位数等情况计算积分,公示并录取。
03
对口小学、初中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