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现役士兵服役期间拥有考学权利,而考学方向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考军官院校,一类是考士官学校。军官院校是进行四年本科教育,士官学校则是进行三年专科教育,两类考生参考都可以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但是两者的优惠加分政策有所不同,在报考军官院校的优惠加分政策基础上,现役士兵考士官学校还能享受额外的加分政策。
现役士兵报考士官学校加分政策
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采取总分加分的办法予以照顾:
(一)获得三等功奖励的加30分;
(二)担任班长、副班长半年以上的分别加20分、10分;
(三)获得国家和军队技术兵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
(四)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同时具备2项以上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申请加分流程:
考学士兵于参加军考当年5月31日前提交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单位政治机关逐级审核。士兵本人不能提供的证明资料,由单位机关应予收集核实。
各单位应在本级能力范围内,组织对本单位士兵考生加分依据和结果,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政治机关应认真调查核实并作出妥善处理。
经查实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所加分值;属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符合加分条件未得到加分的,按规定予以纠正。全军招生办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加分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