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志愿填报时有的同学会发现,招生目录上有的学校叫“XX大学”,有的学校叫“XX学院”,还有的学校叫“XX大学XX学院”。
这些不同的学校后缀也会给部分学生带来困惑,甚至会导致志愿填报出问题,出现高分低录等情况。
为了避免以后出错。小致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学”和“学院”的名称不是随意取的。两者的区别,教育部有着非常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和学院都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根据2006年9月28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和2006年9月26日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大学和学院在办学规模、学科与专业、师资队伍、教学与科研水平、基础设施五个方面有明显区别:
办学规模
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学科专业
大学与学院在主要学科及其覆盖专业的设置、学科门类在校生人数的配置、硕士学位授予点数量、普通本科专业总数上有不同的要求。
1.在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学院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而大学应有3个以上。
2.学院的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大学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师资队伍
大学与学院在师资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专任教师数量,研究生、博士生学历教师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正教授职务教师数量等。
学院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30%,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教学与科研水平
大学与学院都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
而大学还需达到以下标准:
1.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科研水平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基础设施
大学与学院在校园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适用图书数量,实习、实训场所等方面有着大致同样的要求。因此,无论是大学还是学院,都能为学生提供满足学习与发展的基础设施。
教育部对于大学和学院在学科、师资、教学与科研等方面的硬性规定,可作为学生及家长在选择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但不能仅凭此来简单判定具体的大学与学院的水平高低。
学校的行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毕业生就业质量这些软实力同样值得关注,一些频频闯入“行业最强院校榜”、“XX专业最强院校排行榜”的学院便是明证。所以,认清本质区别,综合评判,才能在填报志愿时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学院一定不好吗?
虽然学院拥有的学科门类比大学少,但是这并不代表学院就完全输给大学。例如医学类的北京协和医学院、艺术类的中央美术学院、语言类的外交学院等,这些都是很好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