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2021学年
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表出炉
日前,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度全省中小学校历的通知》,明确我省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
开学及放假时间
校历时间说明
(一)义务教育阶段
全学年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学校机动的2周时间,每一学期各1周。其中,第一学期的1周用于弥补2020年春季学期因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教学任务;第二学期的1周,用于安排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普通高中阶段
全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1周,社会实践1周。
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得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上课。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寒暑假期间开放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积极协调各种社会资源,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锻炼身体、强健体魄。
突出抓好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告知学生暑期应注意的安全问题,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将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复印发放给每名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积极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关爱行动、暑期家访等活动,确保他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加强学校管理,对受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校园卫生、整洁。对校内重要财产、设施设备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门卫值班制度,严控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侵害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是突出抓好学生校外活动的安全工作,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时,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安全预案,精心设计活动地点、出行路线,规范选择交通工具,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前安排暑假期间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并要按照规定立即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落实课程计划、作息时间安排等情况的督导检查,以校历为基本依据,不定期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规范办学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
来源:贵州教育发布、贵州升学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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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10月已过去一大半
是不是每天都觉得
休息的时间那么短
搬砖的时间那么长
每天上班的动力就是放假
日子都是一天天掰着指头过来的
但是下一个节假日会在什么时候呢?
V微赶紧看了下日历
不看不知道,一看高兴坏了
原来,今年我们还有21天假可以休!
10月,假期有4天
今年最后一个法定节假日
中秋节+国庆节8天小长假已过完
但本月周末还有4天假
11月,假期有9天
11月咱们的周末假期有9天
这个月的大日子就是“剁手节”双十一
知道劝大家少买是没用滴
那就提醒大伙算好折价~
12月,假期有8天
到了12月大家就可以找出
年初立下的flag
做个年终总结了
平安夜又要到了
苹果又该涨价了
这样算下来
今年还有21天假可以休息
好像没那么难熬了!
而且!有些小伙伴还可以休年假哦~
这个限量版假期
过了今年就没有了~
还是带薪休假,绝对不能错过!
带薪休年假
年假可以放几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相关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若你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一条件,可向单位申请休年假。
值得注意的是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即使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一休假条件的职工,也有可能无法享受到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的时候好好工作
休息的时候好好休息
加油!你是最棒的!
想想有这么多天的假期
有没有觉得今年快要过去了呢
V微提前祝大家接下来的日子
升职、加薪、休年假
来源:包头日报、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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