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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
2021年度申办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通知
深州市教育局招生办:
按照冀招委【2020】5号文、冀招委【2018】4号文,我市2021年度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办工作自2020年10月19日开始,11月6日结束,申办条件如下:
一、办理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二、办理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由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居民户口簿(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需村委会、乡镇主管部门盖章签字,并复印一份。
6、违法生育的须提供结论证。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7、属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8、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需提供一式三份。
9、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
三、办理地点:
考生户籍所在地乡镇主管部门。
深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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