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公租房新政 部分地段划分更新 按“质”论价 精确到“分”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通知,重新印发《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文件规定了公有住房租金计算标准,按照按质论价原则,以房屋结构、装修、设备条件为基础,以地段环境、楼层、朝向等条件为调剂因素,不同质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适当差价,规定了计算租金的条件及计算方法。

此次重发将原办法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公式中,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调整为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分"。

此外,对附件5"公有住房计租地段环境等级划分范围",结合当前本市因城市建设发生的道路、地块灭失情况,本着对现有公有住房项目的租金计算不受影响的原则,对河西区和河北区三级地段中的部分路段进行了更新。

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公式

每平方米租金=分值×(基本租金分数+调剂条件分数);

应收租金=居室面积租金+附属面积租金+附加条件租金;

计租面积单位(平方米)取小数点以后两位;

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分";

应收租金计算到"角"。

按本办法评出的每平方米租金分数低于50分的,一律按50分计算。

计租地段环境等级划分范围

一级地区

和平区:多伦道以南,新兴路新兴大街气象台路以东地区;

河北区:兴隆街延长线至海河以南,天津站以西地区;

河西区:广东路以东,绍兴道以北地区。

二级地区

和平区:多伦道以北,新兴路新兴大街气象台路以西地区;

河西区:体院北道紫金山路以西宾水道、乐园路以北,隆昌路西侧围堤道新围堤道以北(至海河),绍兴道以南,广东路以西地区;

河东区:京山铁路以西,十四经路延长线至海河以北地区;

河北区:昆纬路、律纬路以西,五马路以南,兴隆街延长线至海河以北地区;

南开区:西马路南开三马路以东地区;

红桥区:大丰路西站前街以东,津沪铁路以南地区。

三级地区

河西区:体院北道紫金山路以东宾水道乐园道隆昌路东侧围堤道新围堤道以南,洪泽路以西至海河,黑牛城道以北地区;

河东区:京山铁路以东,十四经路以南,东兴路以北,张贵庄路红星路以西地区;

河北区:昆纬路、律纬路以东,五马路以北,新开河以南,育红路红星路以西地区;

南开区:西马路三马路卫津路津淄公路以西,天塔道水上公园路迎水道以北,红旗路以东地区;

红桥区:西马路大丰路,西站前街以西津浦铁路以北,红旗北路以东津霸公路以北地区。

四级地区

市内六区一、二、三级地区以外地区;环城四区政府所在地。(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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