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又有一大波单位招人啦!

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间就各奔东西

其实毕业何必各奔东西

天津就有许多不错的工作机会

这不,天津又有一大波单位招人啦~

工作稳定,待遇不错

部分还有事业编制!

喊上你最好的同学、舍友

一起来看看吧!

和平区卫健系统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和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和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能够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以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专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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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2021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二)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分为《医学综合知识》、《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财会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各岗位专业科目详见计划表。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知识》成绩×70%。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9:00-11:00 14:00-16:0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河西区教育系统

为实现河西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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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人员。具体参见《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离校未就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应聘中学、中专、成人高校教师岗位: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应聘小学、幼儿园、保健医、财务岗位: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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