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驾违法被处罚后,绝大多数驾驶人均能改正,但却有极个别驾驶人不思悔改再次违法。近日,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曹庄大队交警就查获一名因酒驾被处罚后,又醉酒驾车的违法男子。
6月6日20时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曹庄大队在宁河区板桥镇板张路沿线设置点位,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3C***”的小型轿车突然减速,轨迹异常,执勤交警随即上前进行拦检。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血液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交警调查过程中,刘某始终无法出示其驾驶证等证件,进一步核查发现,在今年5月7日,其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曹庄大队查处,目前驾驶证尚处于暂扣期间。刘某不思悔改,时隔一个月竟仍醉酒无证驾车上路。
6月15日,刘某因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同日,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属地公安宁河分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