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时段,一辆小客车遇前方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未让行,交警拦截查处过程中发现,驾车男子处于酒驾状态。
6月18日8时16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交警在新港三号路与春风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A65QXX的小客车沿春风路由北向南行至路口时,未让行正沿路口北侧斑马线通过路口的行人。交警将该车拦截后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精神紧张且有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44毫克。该驾驶人于6月17日深夜与朋友一起聚会,直到被查当天凌晨1时许还在饮酒,明知酒劲未过,仍旧驾车上路。
目前,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