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自贸区法院一次性帮助企业妥善化解3件相关案件,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化解了企业内部矛盾,让企业重新“轻装上阵”。
天津某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违反股东之间对竞业限制的约定,将本应由合资公司经营的业务交由其关联分公司经营,违背股东的忠实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相应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第一时间梳理卷宗材料,检索到涉及该物流公司及其股东之间的其他关联案件。一个企业由于股东之间存在矛盾继而衍生出系列案件,反映出该企业在内部人合性上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承办人通过细致分析,把握争议的核心所在,将分歧向双方进行解释,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消除双方顾虑,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并履行完毕,妥善化解了相关案件。
企业投资人表示:由于企业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原本不打算继续在滨海新区投资经营,正是天津自贸区法院高效妥善解决了相关案件,消除了我们之间的隔阂,真正帮我们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有这么好的营商环境,又增强了我们在滨海新区发展的信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天津自贸区法院着眼大局、守正创新,积极作为,主动发力,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从诉讼调解入手,切实解决企业难题,依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以优质司法服务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民四庭 耿亮
审核:运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