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建委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从6月13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了公有住房租金计算的标准,按照按质论价原则,以房屋结构、装修、设备条件为基础,以地段环境、楼层、朝向等条件为调剂因素,不同质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适当差价,规定了计算租金的条件及计算方法。“本次重发进行了两大方面修订,一是将原办法第九条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公式中,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调整为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分’。二是对部分公有住房计租地段环境等级划分范围,结合当前我市因城市建设发生的道路、地块灭失情况,对河西区和河北区三级地段中的部分路段进行了更新。”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说。
根据该办法,本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租金=分值×(基本租金分数+调剂条件分数);应收租金=居室面积租金+附属面积租金+附加条件租金;计租面积单位(平方米)取小数点以后两位;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分”;应收租金计算到人民币“角”。(记者 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