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榜样·突出个人】王文萍:做保护环境的“人民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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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萍,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工作以来荣获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干部、天津市妇女“十行百杰”、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荣获2020年检察机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作为北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负责人,王文萍具有深厚的检察情怀和扎实的业务功底,勤研究、善指导。2020年度,王文萍带领第二检察部共办理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3件6人,1单位。涉案固体危险废物共计50.13吨以及大量危险废水,造成我区大片土地严重污染,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受理案件后,第二检察部积极与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北辰分局有效衔接,明确案件证据标准,指派业务骨干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重拳出击,从严从快审查办理提起公诉,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形成严打震慑态势。

她本人办理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污染环境一案,涉案固体危险废物多达13.52吨,造成大面积土地污染,国家资源损失十分严重。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文萍仔细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多次引导侦查机关进行补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成功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涉案物品处置不当问题,并就此制发了检察建议,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整改意见,并得到了行政执法机关的认可采纳。通过不断提升检察机关自身监督能力,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对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案件的刑事立案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实现法律监督与执法活动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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