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沿庄村委会会计徐某某冒用多名残疾村民的名义,申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32250元。
日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徐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徐某某自2003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沿庄村委会会计。期间,其利用协助沿庄镇人民政府办理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的职务便利,冒用沿庄村田某等多名残疾村民的名义,申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32250元,其中11450元被其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21年4月8日,徐某某在其亲属陪同下主动到天津市静海区监察委员会投案。此外,徐某某已于案发前将涉案赃款全部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作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