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我市共有3.6万余起道路交通事故在快处中心或快处服务站办结,事故双方当事人到达快处中心后,在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最快20分钟即可完成定损、理赔、结案等全部流程,真正实现了方便、快捷。
典型案例
7月5日10时20分,和平区曲阜道上桥处,两辆小客车不慎发生追尾事故,由于该起事故仅造成两车轻微车损、无人伤,且双方车辆都在本市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均认可,于是双方通过“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的方式尽快解决事故后续问题。随后两名驾驶人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立即撤离现场,一同前往位于十一经路的河东区快处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到达快处中心,后车驾驶人表示当时自己走神了,没能及时踩刹车,所以发生了追尾事故,应负全责。定损、理赔、结案,全部流程很快办结,此时距离二人到达快处中心,仅过去了20多分钟。
目前本市共有23家快处中心和5家快处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快速处理轻微车损事故。
交管部门提示,符合以下条件的车损事故应自行快撤。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没有酒后、无证、无号牌等10种特殊情形时,无论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无争议,都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予以处罚。
知识链接
虽然是车损事故,但如果有以下十种情况,当事人应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置,不适用“快处快撤”: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这种情况是指车辆损坏严重无法行驶;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可能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情况;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可能涉及治安管理类违法或犯罪行为;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无保险标志;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财产损失事故。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当事人也应将车辆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带,但不能适用自行协商处理,必须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