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邢国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邢国友(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邢国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邢国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上述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杨连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连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连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连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友谊商厦副经理、经理,天津一商友谊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一商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伟杰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伟杰(副局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伟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伟杰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天房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