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区法院
转自: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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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善
孝
为
先
父母恩情难以为报
不要让辛劳一辈子的父母寒了心
我们的房子终于属于我们了,感谢法官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案件的起因还要从20多年前说起
原告老李夫妻系老三届知青
户籍落在黑龙江省
80年代末回津自谋职业
2000年
老李夫妻购买了河北区两间企业产平房
但受当时政策限制
房屋承租人只能登记在
有本市户籍的儿子名下
那么,问题来了
!!!
2016年,老李夫妻的两间平房被征收,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原有的两间房屋可以通过产权调换方式置换两套房屋。
但本该置换给二老的房屋,却因儿子不同意登记在老人名下,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无奈,二老只能将儿子告上法庭。
河北区法院民一庭法官赵国海承办该案后,考虑到老李夫妻已年近七旬,为减少老人奔波诉累,多次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调解。
在赵国海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两套房屋,一套登记在老人名下,一套登记在儿子名下。
可就在来法院签订调解协议之前
老李儿子又反悔了
二老调解结案的希望瞬间破灭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赵国海秉承民事案件调判结合的指导方针,当即判决房屋征收后产权调换的两间房屋权益由原告夫妇共同享有。
案经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作出后,二老的诉讼请求终于得以支持。
我们是否真的知道人老了之后
都在想什么
作为子女
又该如何和年迈的父母相处
或许我们都该仔细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