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与远速修(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据悉,远速修公司曾用名为腾迅(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远速修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企鹅快保Boss”APP及其他宣传活动中使用“腾迅(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名称,腾讯科技认为“腾迅”与腾讯公司字号相近,随将其诉至法院。
众所周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主营业务为社交和通信服务等,我们日常使用的QQ以及微信都是腾讯公司产品。
截至目前,腾讯在全球主要国家的专利申请数量已超过30000件,已授权专利数量超过10000件。专利申请数量在国内互联网公司中排名第一,在全球互联网公司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谷歌。
根据有关公开数据显示,腾讯近五年来申请商标数量超过三万件,痛过才能懂,用这句话用来形容中国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再恰当不过,腾讯也不例外。可以说,腾讯的知识产权管理始于大洋彼岸寄过来的一封律师函(美国在线诉腾讯侵犯其“OICQ.COM”、“OICQ.NET”域名权)。
此次商标侵权案件,腾讯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远速修公司等立即停止侵害腾讯公司“企鹅”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00万元等。
无论是企业字号还是品牌商标,在各自领域都受到保护,远速修公司同时使用了与腾讯公司字号“腾讯”相近似的企业字号“腾迅”,主观恶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