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名在职教师被查处!
特级教师被取消荣誉、调岗!
近日,河北省沙河市教育局查处了四名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其中一人获得的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荣誉称号也因此被取消。
据微信公号“沙河教育督导”8月7日消息,暑假以来,沙河市教育局开展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经教育局专项调查组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市第一中学、第十中学个别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通报称,经查,沙河市第一中学在职教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在一处民房内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第十中学在职教师宗某民在自家开办补习班。
通报指出,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身为在职教师,不顾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其行为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报称,8月5日,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给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四人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已分别于8月4日、5日全部退还费用),扣除四人2021年50%奖励性绩效工资,2021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郝某金作为主要参与者,调离一中,并取消其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等荣誉称号;取消郝某红沙河市“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取消宗某民沙河市“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调离十中。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严查!严查!严查!
教育部紧急部署!
福建动真格!厦门专项整治!
教育部全面部署!
整治风暴全面铺开!
连日来
全国多地
已有一大批教师
被通报!被查处!
教育部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
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专项整治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环节开展治理。通过对照自查、检查抽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形成震慑。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改,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剖析原因、对照查摆,引导教师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教育部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
福建全面落实“双减”
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作出了规定。我省教育部门迅速响应,贯彻落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7月29日,福建召开会议,明确要求部署,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明确指出,要提升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努力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要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扎实做好试点探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下发《福建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我省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试点探索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双向衔接的互助发展模式。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不良行为;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厦门开启专项整治!
严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违规兼职取酬!
8月4日下午,厦门市教育局召开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推进工作视频会,总结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的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进行部署。
对于整治行动
厦门明确:
要求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扎实开展对照检查、违规整治、警示教育等,进一步推进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师德师风高尚的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会上,通报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8月5日,根据群众反映的相关线索,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对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见效。
拒绝有偿补课!
厦门多所小学发公告!
举报电话公布!
厦门多所小学发布
致家长的一封信
并公布了针对有偿补课等问题
举报监督方式!
(上下滑动查看)
厦门市人民小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关于从严整治在职教师违规举办课外培训班、有偿家教等问题的通知》(厦思教工委【2021】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专项自查行动。在此,特别邀请您,共同监督。
一、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二、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
三、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四、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
五、教师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指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卡礼品礼金)
六、教师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违规兼职取酬。
七、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其他行为。
监督反馈电话:鼓浪屿校区:0592-2064216;浦南校区:0592-5921750。
厦门市公园小学
各位家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从严整治在职教师违规举办课外培训班、有偿家教等问题的通知》(厦思教工委〔2021〕25号)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我校全体教师就从严整治在职教师违规举办课外培训班、有偿家教等问题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各级政府颁发的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级教育部门的有关实施意见,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2.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不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4.不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5.不到各类补习机构或家教机构上课、开讲座(含各类以公益名义举办的讲座)。
6.不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介绍生源中获利。
以上承诺,请全体家长监督,我们将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即时整改,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我校师德师风建设。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13316;0592-2030611。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关于从严整治在职教师违规举办课外培训班、有偿家教等问题的通知》(厦思教工委〔2021〕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厦门第二实验小学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专项自查行动,特别邀请您一起加入爱的监督队伍。
一、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的;
二、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的;
三、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
四、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
五、教师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的 (指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卡礼品礼金);
六、教师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违规兼职取酬的;
七、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其他行为。
监督反馈电话:5139509(总校);5937582(分校)。
厦门市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现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旗帜鲜明地拒绝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行为。此次活动,本着不漏一人、自觉遵守、群众监督的原则严肃进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翔安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庄重承诺:
一、不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不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三、不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不参与提供有偿或无偿办班、补课的场所、设施等。
四、不因学生不参加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
五、不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 (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卡礼品礼金)。
六、不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兼职取酬。
七、不参与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活动。
学校举报电话:0592-7078727
举报邮箱:xaqysx@126.com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592-7889106
举报邮箱:zuxuanke876@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规范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集美区侨英小学全体教师庄重承诺:杜绝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不正之风,坚决不从事以下行为:
(一)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二)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
(三)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四)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
(五)教师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指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卡礼品礼金);
(六)教师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兼职取酬;
(七)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其他行为。
我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592-6222632
举报邮箱:qyzxdyc@163.com
严查整治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
零容忍,动真格!
扩散周知!
综合来源 |沙河教育督导、澎湃新闻、福建教育微言、厦门市教育局、各小学官微、
海峡导报
值班编辑 |蔡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