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3日电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被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9543元。案号为(2021)津0113执5037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19日。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此外,除了中国人寿总公司,同时被列为被执行人的还有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和中国人寿天津市北辰区支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中国人寿有6位保险代理人违规后失联,被上海银保监局发文寻人。
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个人接受调查通知书”显示,近期接到举报,称田仕明、王炜、杨柚、龚画、卢涛、钟旸在担任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存在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上述6位人员有如实接受询问、协助调查、提供证据的义务。
上海银保监局称,曾拨打上述人员在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留下的电话号码,但均无法联系到。根据调查工作需要,上海银保监局现要求涉事人在限定日期内携带身份证件到上海银保监局接受调查,就举报事项做出说明。
中国人寿一季报显示,截至该报告期末,中国人寿总销售人力135.7万人,其中,个险销售人力达128.2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今年二季度收到的罚单数量成为当季人身险公司之最。据普华永道《2021年二季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报告,2021年二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34家人身险公司出具罚单143张。其中,中国人寿保险累计被罚30次,被罚款金额合计348万元。(中新经纬APP)